北京市网络视听相关政策汇编(一)之优化营商环境政策
北京市网络视听相关政策汇编(一)之优化营商环境政策
北京市网络视听相关政策可分为优化营商环境、资金和各区政策三类,共计40个。其中,优化营商环境类政策16个、资金类政策7个、各区政策17个。因篇幅限制,本系列汇编分四部分展开。
序号 | 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名称 |
1 | 《关于推动北京影视业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 |
2 | 《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规划》 |
3 | 《关于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
4 |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服务保障“两区”建设推动新视听改革创新的若干举措》 |
5 | 《北京新视听指引2025》 |
6 | 《关于支持北京纪录片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
7 |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加强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2021年-2025年)》 |
8 | 《北京市超高清视听先锋行动计划(2024-2026年)》 |
9 | 《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章程》 |
10 | 《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 |
11 | 《北京市提升广播电视网络视听业国际传播力奖励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
12 | 《北京市提升广播电视网络视听业国际传播力奖励扶持专项资金评审办法(试行)》 |
13 | 《北京市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
14 | 《北京大视听公益广告精品创作提升工程若干举措》 |
15 | 《关于推进新时代首都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
16 | 《关于推动北京动漫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
1.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北京影视业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动北京影视业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2月1日
关于推动北京影视业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
北京是全国影视创意策划、制作生产、宣推发行、传播交流和装备制造的中心。繁荣发展影视业及相关产业,对于加快建设全国文化中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推动北京影视业向高精尖转型升级,进一步促进影视业繁荣发展,现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一核一城三带两区”总体框架,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人民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充分发挥全国文化中心凝聚荟萃、辐射带动、创新引领、传播交流和服务保障功能,加强资源整合,完善基础设施,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影视业与科技、金融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做好装备制造、内容生产、推广、发行、传播等影视产业链相关环节精准衔接,构建高精尖产业结构,进一步推动北京影视业繁荣发展,为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导向。把人民作为影视创作和表现的主体,把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作为影视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
坚持深化改革。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市场体系建设,加强政策集成,不断释放影视业发展新动能。
坚持提升效能。依托北京影视、科技等资源优势,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做好纵横向资源精准衔接,提升影视业发展公共服务效能。
坚持转型发展。紧盯北京影视业高精尖转型发展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着力发挥重点工程、重要项目带动作用,开展集智攻关,突破关键技术,努力提升北京影视业整体实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北京影视业全国领先地位更加巩固,涌现出更多骨干龙头企业和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影视精品,产业布局更趋合理,市场竞争力、创新驱动力、文化辐射力显著增强,成为支撑北京高质量发展、壮大高精尖产业的重要引擎,推动北京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和首都特色的影视之都。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影视业文化科技深度融合
促进影视业与科技产业融合发展,围绕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4K/8K超高清、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等关键技术,建设一批影视科技融合发展重点实验室,培育和发展新兴影视业态,努力构建影视业高精尖产业结构。加强政策宣传,强化配套服务,建立帮扶机制,鼓励条件成熟的影视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推动建立影视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帮助企业熟悉认定标准和条件,逐步将其培养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对出库企业给予财政支持,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落实技术转让所得减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鼓励文化科技融合企业利用首都科技创新券开展影视领域科研活动,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
(二)推动文化领域“投贷奖”投融资全过程联动衔接
进一步加强文化创意产业“投贷奖”联动,发挥财政资金对金融机构、社会投资机构参与北京影视业发展的撬动作用,促进“投贷奖”向影视业源头延伸。围绕影视内容创作、拍摄制作、后期效果、宣传发行、资本运营、版权交易、装备制造等重点环节和中高端价值链,着力优化对骨干影视企业和成长型影视企业全流程的支持与配套服务。
(三)优化做大做强IP(知识产权)产业链的软环境
发挥宣传文化引导基金、影视出版创作基金等扶持引领作用,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加强现实题材创作,对本市影视企业推出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给予奖励和扶持。完善IP发展生态,推动金融机构面向中小微影视企业和IP产业链推出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通过促进IP与影视、出版、动漫、游戏、在线教育、体育赛事等领域融合发展,深度挖掘IP价值,提高影视精品的转化率和影响力。加大线上、线下影视作品版权的保护和侵权惩戒力度。
(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影视园区品牌
加大统筹管理力度,积极引导优质影视资源和高精尖影视项目向园区集聚,推动影视园区专业化、规范化、集约化发展,重点支持中国(怀柔)影视产业示范区、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等发展。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提升审批服务效率,针对园区影视企业的项目备案、审查、审批建立绿色通道。支持园区企业承担市级重点影视项目拍摄制作,鼓励新建3000平方米以上的高端专业摄影棚及相关设备的更新改造。规范企业入园标准,逐步完善人才引进、房租减免(补贴)、工作居住证办理、上市奖励等配套政策。鼓励重点影视园区设立人才培育孵化、影视取景拍摄、作品授权交易、影视品牌授权和宣传推广等服务机构,进一步加大园区公共服务力度。
(五)促进影视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推动影视业与众筹平台、线上售票平台、电影衍生品开发与销售平台合作,打造覆盖影视产业链的“互联网+精品”合作模式。依托影视作品、专业人才等优势资源,加强影视业与数字娱乐、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等深度合作,构建传统媒体、互联网、金融等融合发展的全新互动体系。鼓励电视台、院线与互联网企业进行战略合作,利用各自资源和渠道优势,根据播放平台需要,共同开发制作电商定制影视产品,促进影视业与其他业态的深度融合发展。
(六)加大金融支持影视业发展力度
引导金融机构建立投融资孵化平台,加大对重点影视企业、重大影视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积极培育本市影视企业。推动金融机构开设影视企业融资绿色通道,研究设立面向影视园区和企业的产业引导基金。加大影视企业上市奖励扶持力度,探索建立影视企业上市孵化平台,引导本市影视企业有针对性地在各类资本市场融资,形成影视企业上市的北京板块。
(七)激活北京影视消费市场潜力
积极培育和提升北京影视消费市场,不断扩大市场规模,紧抓城市副中心建设、非首都功能疏解等契机,探索校园院线、文化场馆院线、艺术院线及远郊(农村)院线建设,推进环球影城建设。加大公共服务场所资源统筹利用力度,对公共服务场所、商业设施和腾退老旧厂房改造建设的影院,给予相应政策支持和补贴。继续支持多厅影院建设,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北京市多厅影院建设补贴管理办法》给予补贴。
(八)推动京津冀影视业协同发展
根据京津冀区域功能定位与各自影视业发展基础,进一步加强统筹、优化布局,形成影视业协同发展新格局。充分发挥北京影视业溢出效应,推动与承德、廊坊等地的战略合作,建设环北京影视外景基地,引领带动周边地区影视业发展,形成定位准确、梯次发展、各具特色、优势互补、协同配套的京津冀影视业发展生态体系。
(九)提升北京影视业国际传播力
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提升影视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加大影视译制基地建设力度,开展影视企业“走出去”奖励扶持工作,鼓励影视企业参与国际传播、拓展国际市场,讲好中国故事、北京故事,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持续打造北京优秀影视剧海外展播季等品牌活动,扩大北京影视剧海外影响力。办好北京国际电影节等大型活动,打造国际一流影视盛典。
(十)建立健全重点影视企业动态管理体系
推动税务、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与影视业主管部门数据对接共享。建立重点影视企业数据库,实现全程动态跟踪管理,及时了解掌握、协调解决影视企业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扶持效果综合评估机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支持政策。
三、保障措施
(十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在市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领导小组框架下,建立市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加强规划设计,努力营造良好的影视发展环境。
(十二)加强政策统筹协调
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梳理影视业扶持政策,精准扶持、综合施策,推动扶持政策向骨干影视企业和成长型、创新性影视企业倾斜。影视业发展基础较好的相关区,要统筹资源、形成合力,加大影视业支持力度。通过政策集成优化影视业营商环境,定期开展影视业营商环境评估。加大协调力度,推动在本市事权范围内依法依规制订针对影视业的优惠政策。
(十三)完善影视业统计工作
完善北京影视业统计指标体系,及时更新纳入统计的影视企业目录,同时根据影视业发展新情况新趋势,加强对网络视频、直播平台、短视频网站等新兴影视业态的统计监测分析,不断增强北京影视业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
(十四)加强影视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影视人才队伍培养,支持首都高校与国际一流教育机构在影视方向开展深度合作。鼓励国际知名影视人才在京设立工作室、工作站。充分发挥北京影视人才资源密集优势,重点建设若干影视内容创作基地,积极开展“三会三课”(规划会、交易会、交流会、政策课、业务课、实践课),加强青年影视人才培养。
(十五)完善影视作品评价体系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建设智库等方式,开展影视作品综合评价试点,完善影视作品评价方案,综合解决过分强调收视率、上座率、点击率等问题。推动影视企业建立符合北京影视业发展特点的质量评估体系和控制机制。系统梳理传播效果评价数据的调查发布及使用情况,推动形成抽样调查数据和大数据相结合、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影视作品评价体系。
2.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统一部署,为推动“十四五”时期北京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市广播电视局牵头制定了《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规划》。该《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推进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21年11月10日
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北京市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奋发有为推动首都新发展的关键时期。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首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应当大有作为,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努力实现转型升级,推进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发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北京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发展规划》《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加强全国文化中心建设规划》《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北京市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中长期规划(2019年-2035年)》《新时代繁荣兴盛首都文化的意见》《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关于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关于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北京市智慧广电发展行动方案(2019年-2022年)》《北京市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等制定本规划。本规划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北京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推进北京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第一章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深入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以“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为使命,以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满足首都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以加速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创新为驱动,以深化事业管理与产业促进为抓手,以谋划布局“五新”、推进“两区”建设为契机,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创新舆论宣传和媒体传播方式,加快培育壮大新业态新模式,全面提升首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能力,为夯实视听文化服务基础,推进全球视听产业中心及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和强劲动力。
第二章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把党的意志、党的主张、党的部署贯彻到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全领域、各环节,建设广电姓党、绝对忠诚的宣传文化阵地。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 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扩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服务覆盖面和 实效性,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视听消费需求,提高人民群众文化 生活品质,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以视听发展促文化繁 荣,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文化生活和综合信息服务的新期待。
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任务要求,培育竞争新优势,探索发展新模式,扎实推进北京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推动改革创新,提升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构建现代化治理体系。
坚持创新驱动。遵循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规律,发挥首都数字经济先发优势,充分利用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和智慧广电建设,全面推进内容创新、技术创新、产业创新、业态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为北京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发展提供创新动力。
坚持贯通发展。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统筹推进事业和产业、内容创作和科技创新、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贯通发展,统筹协调发展速度与质量效益,不断增强发展的整体性和协调性,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推动广播 电视和网络视听一个标准一体管理。
坚持服务全局。锚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奋斗目标,全面加强前瞻性思考、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要求及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等重大活动保障,增强资源汇聚协同,构建开放联动的支撑能力,做到立足大局、服务全局。
第三章 发展目标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文化建设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锚定2035年我国将建成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远景目标。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和《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综合考虑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改革发展的形势和条件,“十四五”时期北京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将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舆论引导能力、内容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精品力作不断涌现,现代传播体系、主流媒体传播矩阵建设不断加强,媒体融合发展不断深化,“智慧广电”成为打造智慧城市、落实“五新”政策的重要支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产业集群优势凸显,引领作用显著,助推数字经济发展和服务“两区”建设能力持续增强,对外文化科技交流持续活跃,国际传播影响力不断提高,北京新视听在全国的示范引领地位逐渐凸显。
——主流媒体舆论引导能力显著增强。主流舆论阵地持续巩固,舆论引导能力进一步增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舆论宣传同频共振,正面宣传持续做大、主流舆论显著做强,宣传实效深入 做优,传播力、引导力、公信力、影响力持续提升,广播电视媒体“头条”建设、网络视听新媒体“首页首屏首条”建设不断深化,“网上网下一体、内宣外宣联动”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宣传体系持续健全完善,舆论导向作用、旗臶作用进一步凸显。
——优质内容创作生产能力不断提升。内容有效供给不断扩大,视听精品创作量质齐升,重大题材作品组织策划能力不断增强,精品创作“北京模式”对行业的引领效能不断提升,体现党的主张、人民心声、时代精神、首都特色的精品力作不断涌现。4K/8K超高清节目生产能力大幅提高,北京市视听制作机构年均生产4K超高清节目时长突破6000小时,北京广播电视台8K超高清电视试验频道建设完成,实施全国首个8K超高清视频制作扶持项目,北京成为世界一流的超高清影视制作基地。
——媒体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在信息内容、技术应用、平台终端、管理手段的共融互通进一步深化, 高效联动的新型视听融媒体传播矩阵基本建立,融媒体品牌建设不断加强,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持续推进,示范引领效应逐步显现。
——现代传输体系持续优化。广播电视协同覆盖传输能力持续提升,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广电5G建设一体化发展加速推进。立体多样、融合发展的现代传输体系持续优化。实现对4K超高清直播频道、8K超高清试验频道开播的网络支撑,有线电视网络落地至少8套4K超高清频道,北京4K超高清电视用户服务能力覆盖500万户。
——智慧广电建设稳步推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智慧化程度进一步提升,涵盖内容生产、网络传播、功能承载、服务供给以及生态建设等环节的智慧广电创新应用体系基本构建,一批适应新场景的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新应用规模化部署,面向垂直行业的智慧化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对首都智慧化建设、首都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支撑、协同能力大幅提升。
——重大活动保障优质完成。确保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高水平全平台的国际化宣传推广,完成“科技冬奥”重点项目研究及落地应用,实现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4K超高清电视全程直播,重点赛事、重大活动5G+8K超高清直播,建党百年、党的二十大及重大外事活动报道宣传高标准完成。
——公共服务体系提质增效。覆盖全市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智慧化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公共服务逐步实现标准化、均等化、数字化、优质化、品牌化,市区两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完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有序推进,基本实现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公共服务人人通、移动通、终端通。
——安全保障和行业治理能力持续增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安全播出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深化,面向融合媒体的内容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能力持续增强,安全播出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法律法规实施和地方立法工作有序开展,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科技创新能力全面提升。行业科技资源配臵持续优化,布局合理、定位清晰、特色鲜明的重点实验室研究集群基本形成,核心技术攻关、关键设备研发、国产标准孵化水平明显提高,围绕“卡脖子”技术瓶颈的集智攻关成效逐步显现,在支撑超高清应用推广、媒体深度融合、智慧广电创新发展的关键领域取得突破。
——国际传播影响力显著提高。北京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 机构全球业务布局持续推进,打造“北京优秀影视剧海外展播季”、“视听中国·北京视听之夜”、“相约北京·全球组团联展”三大“走出去”品牌活动,北京新视听海外协作联盟、“走出去”示范机构和译制基地海外传播引领作用不断加强,中国(北京)国际视听大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北京新视听展等重大活动持续举办,面向全球的文化、技术输出能力进一步增强。
——视听产业实现可持续增长。视听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产业布局更趋合理,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优质视听企业数量不断增加,北京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GDP贡献率持续提升,覆盖视听全产业链、全要素的协同发展格局和贯通京津冀视听产业资源的“京津冀视听走廊”加速形成,一批优质视听企业实现上市,全球视听产业中心地位逐步确立。
第四章 重点任务
第一节 深化新型主流媒体建设,提高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舆论引导力
坚持党管媒体原则,全面增强阵地意识,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做大正面宣传、做强主流舆论、做优宣传实效,提高主流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公信力、影响力。适应媒体格局和舆论生态不断发生的深刻变化,深入推进广播电视在内容形式、传播手段方面的改革和创新,通过视听新媒体平台、大数据共享平台、网络社群平台等多样化的媒体平台,推进北京市广播电视媒体“头条”建设,鼓励头部网络视听平台深度参与网络视听新媒体“首页首屏首条”建设、宣传引导效能提升工程。加强日常新闻报道选题策划和联播展播,集中优势资源深入宣传重大事件、重大主题、重大典型,形成全媒体、多渠道协同高效的宣传合力, 全面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阵地,发挥强化价值导向、塑造国家形象方面的排头兵作用。发挥“大宣传”格局效能,统筹组织视听媒体,积极参与全市公益宣传服务保障平台建设,发挥好主流媒体舆论引领、新闻报道、权威发布、政策解答、知识普及的作用,完成好全市各领域、各行业重点宣传任务。
舆论引导力提升工程 |
1.1北京市新闻大数据共享平台 1.2北京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媒体“头条”建设工程 1.3宣传引导效能提升工程 1.4 新型主流媒体集团建设 |
第二节 推动高品质内容创作生产,提升文化内容产品影响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创作生产传播全过程,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 一,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内容由数量规模增长为主向质量效益提高为主转变,以“建党百年主题创作”、“‘1260’网络文 艺精品创作工程”、“首都影视精品创作生产扶持项目”为抓手, 打造一批彰显时代特色、中国精神、北京风格的扛鼎之作,体现 凝聚荟萃、辐射带动、创新引领作用,在精品创作上实现从“高原”到“高峰”的突破。加强全流程服务管理,建立健全精品生产“北京模式”的长效工作机制,优化精品创作资金引导扶持机制,构建高效统一的宣传机制,完善科学有效的评价、审查、管理机制。加大重点题材规划和创作引导力度,重视和加强文艺评论,创新优秀内容的宣传推广,支撑文化内容产品影响力全面提升。
视听内容精品创作工程 |
2.1“1260”网络文艺精品创作工程 2.2北京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基金 2.3首都影视精品创作生产扶持项目 2.4北京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综合评价体系研究 2.5北京市 8K 超高清视频制作专项扶持项目 2.6 公益广告制播提升工程 |
第三节 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构建共融互通的全媒体传播格局
坚持首善标准,深入推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在信息内容、技术应用、平台终端、管理手段的共融互通,推进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用得好是真本事,推动首都广播电视媒体在技术创新、内容生产、服务运营、流程管理、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快融合步伐。推动主力军全面挺进主战场,打造具有强大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持续推进中国(京津冀)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创新中心建设运营,着力打造集聚政务、服务、商务信息功能于一体的全国示范性省级新型主流媒体传播平台。协同推进区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融媒体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三个中心”贯通,逐步建立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全媒体传播体系。
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工程 |
3.1新型视听融媒体传播矩阵 3.2北京媒体融合能力提升工程 3.3媒体融合创新大赛 3.4媒体融合创新技术与服务应用遴选推广计划 3.5媒体融合项目库建设 3.6北京广播电视台融媒体品牌建设 3.7北京(丰台)媒体融合示范园区 3.8北京智慧融媒创新中心项目 3.9 户外媒体平台建设项目 |
第四节 加快实施智慧广电工程,推进广播电视智慧化升级
推动广播电视向智慧化发展,完善智慧广电节目制播体系,加快广播电视制播向IP架构融合演进,推动制播平台智慧化升级,推进超高清内容拍摄、制作、播出、传输和显示全技术链路贯通。提升智慧广电网络对超高清内容的承载能力,支持北京广播电视台冬奥纪实4K超高清频道(二期)、8K超高清试验频道建设,推动5G+8K超高清转播示范应用。实施“科技冬奥”重点项目,开展基于云转播、5G+8K的智慧广电创新应用。推广4K超高清机顶盒,加速提升超高清电视端到端业务支撑能力。引导开展高新视频内容生产和应用场景研究,促进高质量高规格高标准视听内容普及。推动智慧广电服务治理能力提升和治理模式创新,构建服务“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平台。促进智慧广电融入并支撑数字娱乐、文化旅游、教育培训、医疗健康、社会治理、应急防控、治安管理等垂直行业应用,加快广播电视从功能业务型向创新服务型转变,构建新场景、提供新服务、拉动新消费。
智慧广电建设工程 |
4.1北京广播电视台冬奥纪实 4K 超高清频道(二期)建设 4.2北京广播电视台 8K 超高清试验频道建设 4.3云转播平台建设 4.4冬奥超高清5G+8K示范应用 4.5“科技冬奥”重点项目 4.6北京市智慧广电项目评选 4.7 基于智慧广电服务“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平台 |
第五节 推进新型传输网络体系建设,增强网络综合承载及服务能力
以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广电5G建设一体化发展为重要抓手,积极参与5G网络建设,推进广电网络一体化融合发展,推进协同承载和互联互通,构建适应新时代的跨网、跨屏、跨终端多功能传输网络,全面提升广播电视网络业务承载能力,为北京“四个中心”建设提供基础网络支撑。加快推进全市有线电视网络升级,推动以互联互通平台为基础的有线电视网络智慧化、超高清化、光纤化、IP化改造,加快IPv6部署。进一步完善网络、机房、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有线电视网络数据专网覆 盖,增强有线电视网络的产品服务供给能力,提升广播电视网络面向超高清、VR/AR等高新视频业务的承载能力和内容支撑能力,促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新业务深度参与数字经济建设。
新型传输网络建设工程 |
5.1有线电视基础设施升级改造 5.2 北京广电5G网络建设 |
第六节 打造广播电视现代公共服务体系,助力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建设
深化智慧广电赋能公共服务,构建完善具有首都特色的高效化、智慧化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公共服务体系,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数字化、优质化、品牌化水平。推进广电政务服务智慧化建设,实现线上线下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提升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承载网络宽带化、移动化、智能化水平,策划实施“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夯实智慧广电公共服务支撑能 力。加速市区两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实现国家、市、区三级应急广播平台对接联动。创新实施公共服务惠民工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围绕百乡千村新视听示范工程、“视听零距离”、新视听助力受援地乡村振兴等重大项目,有序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建设。开展视听无障碍及适老化改造,促进视听深度服务助残助老公益事业。加大知识类、科普类网络视听内容供给,引导优 秀网络视听内容和创新产品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推动视听融入城市治理,深化与文化、旅游、教育、体育、卫生等系统的对接合作。
新视听公共服务工程 |
6.1北京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6.2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项目 6.3智慧广电乡村工程 6.4北京市应急广播系统建设 6.5百乡千村新视听示范项目——北京视听小站建设 6.6“视听零距离”公共服务体验项目 6.7视听无障碍及适老化改造公益项目 6.8新视听助力受援地乡村振兴项目 6.9广电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6.10 视听推普公益项目 |
第七节 深化监测监管与行业治理体系建设,促进行业管理优化升级
牢固树立正确的安全观,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并举,深化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体系建设。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建立完善面向有线网络、地面无线、卫星、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等不同媒介传播方式的监测监管,加强对短视频、网络直播等新兴业态管理,实现跨业务、跨网络、跨平台、跨终端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天候智慧化监管。开展北京市网络视听节目管理条例地方立法工作,持续加强已有法规规章的修订完善。加强视听内容版权保护力度,优化内容审核管理机制,持续完善对未持证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备案制管理,加强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内容安全审查,坚持统筹管理,统一标准,构建融合联动、上下贯通的首都网络视听建设和管理工作格局。完善联合惩戒机制,深入整治泛娱乐化、低俗庸俗媚俗、追星炒星、天价片酬、违规广告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禁丑闻劣迹者发声出镜。鼓励行业协会、联盟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网络视听综合治理,强化视听平台主体责任,提升行业自律。
视听管理优化工程 |
7.1广播电视融合媒体智慧监管体系建设 7.2数字化监管集控平台建设 7.3人工智能广播监管系统建设 7.4 作品智能审查系统建设 |
第八节 强化科技创新平台和标准化建设,推动文化科技融合发展
贯彻落实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总体要求,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关键技术突破,推动建立开放、融合、智慧的新型广播电视技术研发平台,全面支持超高清电视技术研究和应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重点实验室、智慧广电重点实验室运行,建好用好北京网络视听研究院。建立8K超高清标准制定工作组,配合总局制定8K超高清标准并完善8K超高清标准体系,以标准引领带动业态创新。加快推进北京市广播电视技术标准和服务标准建设,持续推进基础性标准以及融合服务、互联互通等关键环节标准的研发。促进首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资源集约化发展,鼓励和引导北京市科研机构、重点高校、头部企业等参与行业重大创新工程建设,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激发科技应用创新活力,全面推动北京新视听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
视听科技创新工程 |
8.1超高清电视技术研究和应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重点实验室 8.2智慧广电重点实验室 8.3北京网络视听研究院 8.4高新视频技术研究与标准制定 8.5 8K 超高清标准体系建设 |
第九节 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提升国际交往能力和影响力
强化“一盘棋”理念,以机制平台为支撑,以品牌活动为抓手,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华文化。加强对外话语体系建设,引 导鼓励北京视听机构加快新模式、新产品、新内容的“出海”步 伐。加强新媒体国际传播,借助短视频、网络直播等新兴业态加 大内容投放,主动拓宽“走出去”的渠道和方式,积极运用国际化和本土化视听平台,开辟北京声音国际传播新窗口。推进北京新视听国际交流示范机构和译制基地建设,遴选具有代表性的作 品,进行多语种译制和展播。建好北京新视听海外协作联盟,充 分利用国内国际、行业内外、政府民间多种对外交流渠道和活动平台,办好“北京优秀影视剧海外展播季”、“视听中国〃北京视听之夜”、“相约北京〃全球组团联展”等品牌活动,促进文化内容产品和技术服务交易,提升北京广播电视产业国际影响力。
国际传播力提升工程 |
9.1北京市提升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业国际传播力奖励扶持专项资金 9.2北京优秀影视剧海外展播季 9.3视听中国·北京视听之夜 9.4北京新视听国际交流示范机构和译制基地建设 9.5北京市广播电视科技企业“走出去”项目 9.6中非媒体合作论坛 9.7 北京新视听海外协作联盟 |
第十节 推动产业集聚协同发展,支撑全球视听产业中心建设
以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和产业空间布局为基础,以建设全球视听产业中心为目标,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链上下游集 聚协同形成雁阵效应,引导北京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链关 键环节优质资源、优势平台、优秀企业集中集约发展,面向内容制作、技术研发、集成应用领域,多元化培育一批符合高质量创新性发展方向的国家级、市级产业发展示范区和产业基地(园区),推进新视听重大基建工程规划建设,推进北京新视听产业集群发 展,加速贯通“京津冀视听走廊”。加强部市、市区联动合作,推进中国(北京)高新视听产业园、中国(北京)星光视听产业基地、中国(怀柔)影视产业示范区与市级视听产业园区梯次、协同发展。科学引导市级视听园区做大做优做强,探索研究市级视听产业园区评定标准,规范市级园区申报、认定、考核、退出等环节。加强产业园区规范化运营管理,优化营商环境,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发挥视听投资联盟的纽带和平台作用。引导推动视听行业优质独角兽、瞪羚、隐形冠军企业上市,加快形成分工合理、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新视听产业集聚协同发展格局。推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与电商、文化、教育、旅游、体育等相关产业的深度融合,培育数字经济新增长点。
产业高质量发展工程 |
10.1中国(北京)高新视听产业园 10.2中国(北京)星光视听产业基地 10.3 中国(怀柔)影视产业示范区 10.4大环影视城三期(北京新视听会展中心) 10.5中国飞天大剧院 10.6中国视听博物馆 10.7房山 5G 智慧广电产业园 10.8北京视听小镇(北京智慧电竞赛事中心) 10.9北京通州文化旅游区数字视听产业园 10.10 国风·新视听创意中心 10.11 门头沟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超高清示范园 10.12 京合数字视听投资联盟 |
第十一节 坚持节节对接、会会相融,提高北京视听会展品牌影响力
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服务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统筹安排会展规划布局,坚持节节对接、会会相融,打造协同联动品牌宣传活动矩阵。加强组织指导,务实高效办展办会,办出特色、打出品牌。突出北京视听会展品牌特色,培育品牌价值,推动中国(北京)国际视听大会、中国广电媒体融合发展大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北京新视听展、北京国际公益广告大会、北京电视节目交易会、北京纪实影像周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高水平发展,打造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风向标,不断扩大北京视听会展活动品牌影响力。
会展活动品牌提升工程 |
11.1中国(北京)国际视听大会 11.2 中国广电媒体融合发展大会 11.3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北京新视听展 11.4北京国际公益广告大会 11.5北京电视节目交易会 11.6 北京纪实影像周 11.7 北京动画周 |
第十二节 在协同合作上发力,推进京津冀视听高质量创新性发展
推进京津冀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一体化协同发展,创新跨区域产业合作机制,构建视听园区协同发展格局,打通“京津冀视听走廊”。以中国(京津冀)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创新中心建设为抓手,全面深化区域媒体融合。推进新型传播网络体系建设,增强网络综合承载及服务能力,提升京津冀广播电视网络超高清节目传输能力,全力保障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赛事高质量呈现。发挥北京市在网络视听领域的头雁效应,推进京津冀网络视听内容资源的协同开发和优势互补。加强平台互联互通,实现资源共建共享,进一步推动京津冀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高标准办好“京津冀之声”,力争三年内分步实现三地全覆盖,努力将其办成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信息发布平台、成就展示平台、创新推进平台,打造成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宣传品牌。合作开展京津冀应急广播系统的顶层方案设计,实现应急广播指挥调度信息和覆盖资源共享。开展广播电视规划合作,建立频率管理协调机制,促进地区频率规范使用。
京津冀视听协同发展工程 |
12.1京津冀视听走廊 12.2中国(京津冀)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创新中心 12.3京津冀广播电视协同发展项目 12.4 京津冀新视听媒体融合学院 |
第十三节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激发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活力
坚持党管人才、系统思维、高端引领、创新驱动,全面贯彻“人才是第一资源”的发展理念,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人才队伍建设。把政治标准放在选人用人首位,着力选拔和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优秀人才。创新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活力。完善首都视听优秀高端人才库建设,加快培养造就德才兼备、成绩突出、业界知名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紧紧围绕“举旗臶、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努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能打胜仗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力争实现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新闻宣传、文艺创作、国际传播、经营管理、科技创新、工程技术、理论研究等领域人才队伍数量和质量的新突破。
视听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
13.1北京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领军人才、青年创新人才工程 13.2 人才涵养工程 13.3 职业能力教育拓展工程, 13.4执业资格管理和人才评价服务工程 |
第五章 保障措施
实现本规划,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更好地履行政府职责,最大程度激发各类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确保规划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狠抓任务落实
切实加强党的领导,确保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在首都广播电视战线不折不扣落地落实。加强规划内容的宣传引导,明确主要任务,推进重点项目,每年研究制定规划任务分解方案,强化主体责任、强化组织协调、强化督促检查、强化效果评估,确保各项任务和项目扎实开展、有序推进。建立统一高效的议事决策和协调联动机制,整合多方资源,强化内部协调,抓好总体部署、项目实施、效果评估等重要事项,为规划落实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第二节 落实资金保障,提升使用效率
提高资金落实能力,提前安排布臵项目计划和经费预算,开辟多元化的投入渠道,强化规划任务实施的资金保障。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募集社会资金,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强与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利用财政政策、科技政策,积极争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资金保障。开展广泛合作,发挥好京合数字视听投资联盟和各类文化科技基金作用,形成产业合力,吸引资金投入。合理、合规、高效地规划和使用资金,建立完善项目资金的预算、使用、核算、评估制度,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强化预算执行效率,提升经费管理效能,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第三节 加强政策协调,形成有力支撑
推进科技创新、产业促进、税收管理等政策文件在视听领域的试点实施,加强规划与《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及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改革发展重大政策的紧密结合,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部署,围绕《关于加快培育壮大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北京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确保规划与新基建、新场景、新消费、新开放、新服务等政策有效对接。积极推进规划同北京市重大发展规划、空间规划相互协调,确保总体要求一致、空间配置和时序安排协调有序。配合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舆论引导能力提升工程、新时代精品工程、智慧广电建设工程、视听中国播映 工程、安全播出工程、管理优化工程等重点工作和试点推进,完善市级配套政策文件,确保规划重大项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第四节 推进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北京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加强首都广播电视网络视听领域法治建设,通过不断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方位支撑规划实施。着力推动新兴领域立法,通过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优化首都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管理顶层设计,为规划实施提供制度支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坚持职责法定原则,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行政权力依法运行。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各类证明事项,围绕信用核查、信用承诺、分类监管、联合惩戒等重点工作,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为规划实施创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良好环境。
第五节 坚持项目驱动,促进提质升级
坚持以规划确定项目、以项目落实规划,发挥好重大项目对规划实施的支撑作用。健全重大项目储备库制度和推进机制,着眼事关全局的重大任务,规划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带动一批。督促实施主体按照“课题式设计、项目式管理、工程式推进、台账式督查、绩效式考核”的工作方法加紧实施重大项目,对纳入市规划的重大项目,优先支持开展可研论证、规划选址、预算编报、资金安排。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委和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争取重大任务、项目、改革举措纳入上级发展规划,确保各项任务实施有上级规划文件支撑。
第六节 强化队伍建设,提高人才素质
逐步改善人才队伍结构,积极建立与北京文化中心建设相适应的高端人才库,以新闻宣传、文艺创作、国际传播、经营管理、科技创新、工程技术、理论研究领军人才和青年创新人才为依托,打造形成首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高层次人才梯队。发挥好各级视听协会的作用,凝聚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各类人才,汇聚起共同推进北京新视听高质量发展的蓬勃力量。加强人才培养和实践锻炼,从政策上、制度上、项目上、经费上支持优秀创新团队和青年人才。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健全人才选拔机制,为优秀人才服务北京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编辑记者和播音员主持人执业资格管理,加快推进网络主播等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机制建设,规范从业 人员队伍和从业秩序。
3.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印发《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北京广播电视台,歌华传媒集团,各区文化和旅游局,各区融媒体中心,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已经2021年第15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21年11月9日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为全面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广电发〔2019〕74号)和《中共北京市委关于新时代繁荣兴盛首都文化的意见》(2020年2月14日),推动北京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北京新视听,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十四五”规划纲要,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聚焦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聚焦行业高质量发展,坚持守正创新,坚持首善标准,服务“五子”落地,不断优化北京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布局,健全现代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培育新型业态和消费模式,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和文化消费,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水平,全力打造北京新视听,努力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视听产业中心。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导向。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守主流文化责任担当。坚持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坚持改革创新。深化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眼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推动体制和机制创新、科技和管理创新、产品和服务创新,实现自主创新驱动发展。
坚持提质升级。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培育视听产业竞争新优势,健全视听产业链条,着力发挥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牵引作用,促进视听产业转型升级。
坚持服务全局。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统筹推进事业和产业、内容创作和科技创新、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贯通发展,更好地发挥凝聚荟萃、辐射带动、创新引领、传播交流和服务保障的重要功能,体现全国文化中心的广电担当。
(三)发展目标
聚焦北京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将北京逐步建设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视听产业中心。持续构建“大宣传”格局,完善现代传播体系,主流媒体舆论引导能力不断加强。精品创作“北京模式”进一步优化,精品力作不断涌现,内容有效供给不断丰富。智慧广电创新应用体系基本构建,智慧广电成为打造智慧城市的重要支撑。广电重点实验室研究集群基本形成,科技赋能产业发展成效更加凸显,北京成为5G+8K产业聚集高地。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公共服务逐步实现标准化、均等化、数字化、优质化和品牌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集群优势凸显,服务“两区”建设能力持续增强,京津冀协同发展更具成效。对外交流持续活跃,合作领域不断拓展,国际传播影响力显著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新形势下首都广电舆论引导力
1.持续构建“大宣传”格局。深入实施“舆论引导力提升工程”,加强全媒体语境下新型主流媒体构建;整合市、区两级融媒体资源,发挥北京高校云集、制播机构富集优势,建强上下互通、左右联动、统筹资源、快速响应、凝聚合力的“大宣传”格局。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建立信息资源库,深刻把握媒体发展新格局和舆论生态新变化,推动宣传理念创新、内容形式创新,主动“跨界”“破圈”,探索与卫生健康、教育培训、养老医疗、体育休闲等多领域“广电+”“+广电”路径,形成全媒体、全方位、全天候宣传体系,服务首都和国家建设发展大局。
2.推进主力军挺进主战场。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推动新时代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做强做优的意见》,加快资源要素向互联网主阵地聚合、向手机移动端倾斜。支持广播电视头部机构,以融合发展、创新发展为主线,积极开发应用新技术,提升传播能力和服务水平。建设北京市新闻大数据共享平台,开展舆情分析研判,实现差异化精准有效传播。深化广播电视媒体“头条”建设和网络视听媒体“首页首屏”建设,完善网上网下重大宣传报道一体化统筹机制,构建北京新视听宣传矩阵,全面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阵地。
3.焕发新兴媒体正能量。提升对网络视听新媒体、新业态、新技术、新应用的统筹规范能力水平,加强对头部企业调控引导和从业人员服务培训,增强企业和从业人员导向意识和底线思维,焕发短视频平台、直播平台、社交媒体、音频平台等新兴媒体的正能量。探索网络视听在跨屏、多屏、虚拟“无屏”等场景下的新应用、新模式。支持广播电视媒体与网络视听新媒体在内容创意、制作生产、节目播出、运营开发等方面加快深度合作,推动强强联合,探索更加有利于解放生产力、扩大融合传播效果的创作播出新模式。
(二)深耕精品生产“北京模式”
4.加强精品生产规划引导。支持创作传达正确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国家观的优秀电视剧、网络原创视听节目、动画片、纪录片、公益广告等视听产品,用光影语言描绘时代精神图谱,形成“影视看北京”的标杆效应。不断完善精品创作工作机制,按照“好主题、好故事,好团队、好创作,好作品、好收成”六好标准,聚焦重点革命题材、重大历史题材、重大现实题材、北京题材,把抓好选题规划作为重中之重。完善种子库、项目库、片单库,建立短期、中期、长期题材节目库,做到短期“不断档”,中期有储备,长期有规划,对纳入规划片单的片目开展“一剧一策”全流程跟踪服务,实行动态化管理、个性化辅导和联动化宣推。
5.抓好精品生产创新管理。坚持“引一把、领一把、扶一把”,持续推动题材规划、立项创作、备案审查“三个关口”前移。创新结构化审查模式,推动精准服务、简化审批等举措制度化、常态化。用好全国首个8K超高清视频制作专项扶持资金,强化内容生产与技术创新深度融合。完善作品评价体系,建立口碑和大数据相结合、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机制,加快构建覆盖思想性、艺术性、创新性、满意度、传播力和融合力六个维度的“北京新视听融合传播综合评价体系”。推广和落实机构评价体系,对作品创作生产、受众反映、社会影响、内部制度和队伍建设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考核。
6.做好精品生产服务保障。结合“两区”建设,围绕优秀内容生产创作主责主线,强化优选资质、优审内容、优化服务三优举措,打通规划论证、审查审核、评优评奖三支队伍,抓好平台制作机构审核员、制片人制作人、网络编剧三类培训。加大优秀作品扶持激励力度,打通制播上下游,丰富优秀作品播出端,打造北京新视听专区,让好作品进入好平台、好时段,让好作品有好收益。着力推进“1260”网络文艺精品创作工程,每年至少抓好12部网络原创视听节目规划创作,未来五年累计孵化60部标杆级作品。
(三)构建智慧广电发展新生态
7.加快智慧广电基础体系建设。完善智慧广电节目制播体系,统筹市、区两级制播云平台规划与部署,加快推进广播电视制播向IP架构融合演进,着力推动制播平台智慧化升级。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快建立系统、完善、开放的智慧广电技术标准体系,持续推进基础性标准以及融合服务、互联互通等关键环节标准的研发进度。开展地面无线超高清电视研究和试验,积极探索新技术条件下地面无线广播电视数字化、智慧化发展路径。积极开展广电全媒体智能软终端技术研究,促进广播电视业务跨网络、跨屏落地。
8.创新智慧广电内容生产和节目形态。坚持场景引领,围绕“家庭场景、政务场景、民生场景”,加强高清视频、沉浸式视频、互动视频等高新视频内容建设。利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混合现实等新技术创新节目包装渲染手段,丰富节目内容形态,增强现场感和沉浸感。发挥超高清内容在大屏显示上的质量优势,推动超高清视频内容跨行业广泛应用。
9.优化智慧广电服务应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可管可控、绿色安全”的优势,促进广播电视从功能业务型向创新服务型转变,提供融合信息资讯、视听节目、数字娱乐、教育培训、医疗健康、社会治理、应急防控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智慧广电数字生活服务。加强智慧广电与智慧北京建设、首都城市治理、数字信息消费、乡村振兴等战略统筹规划、有效衔接,积极推动广播电视与政务、商务、教育、医疗、金融、农业、环保等相关行业的业务合作、业态创新和服务升级。
(四)推进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
10.构建全媒体传播格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有关要求,坚持深度融合、整体转型,加快市级融媒体技术平台完善升级,打造新型主流媒体。推进各级广电媒体协同联动,整合网上网下资源渠道,做优主平台、拓展主渠道、做强主账号,推进品牌化和规模化运营,打造融政务、服务、商务于一体的全国示范性省级新型主流媒体传播平台和多个具备主流舆论阵地、综合服务中心、社区信息枢纽功能的全国标杆性区级融媒体中心。
11.强化先进技术支撑引领。加快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技术迭代实施方案》,支持广电媒体运用VR、AR、MR和流媒体、超高清等技术,推出全息化、可视化和沉浸式、交互式内容产品。指导广电机构建立媒体融合相关实验室,加强与媒体融合国家重点实验室合作,促进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前沿技术融通发展。实施北京媒体融合能力提升工程,办好媒体融合创新大赛,加强媒体融合项目库建设,开展媒体融合创新技术与服务应用遴选推广计划,推进相关技术在各级广电机构落地应用,持续以技术赋能媒体融合。
12.创新媒体融合体制机制。以全媒体思维重塑广电媒体组织架构,以全媒体产品和服务为核心,以互联网为主阵地,构建集约高效的新型采编制作播发流程,建立全媒体指挥调度体系。支持区级融媒体中心依托公司进行市场化运营,实现“中心+企业”的运营模式。支持广电机构构建MCN矩阵,打造自有优质网生内容、主播队伍,形成个性化品牌集群,具备条件的可以全资或控股形式公司化运营。完善多渠道投融资机制,支持广电机构控股或参股互联网企业、科技企业,推动媒体融合项目技术研发、市场开拓与金融资本、社会资源有效对接。
(五)推动5G+8K赋能首都广电提质升级
13.打造首都广电重点实验室。建设4K/8K超高清电视应用创新实验室,着力创建国际一流的超高清技术及应用创新中心。健全完善北京网络视听研究院,构建协同创新实验室,为建设北京新视听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撑。开展智慧广电重点实验室的评审工作,积极引导重点实验室在园区建设、技术攻关、转化应用等方面创新发展,孵化培育一批示范引领企业、智慧广电引领示范项目。
14.推进基于5G的新型传播网络体系构建。加快推进北京市有线电视网络改造升级、广电5G网络建设,打造有线无线交互协同的北京市广电新媒体智慧服务网与城市信息化综合服务网。推动超高清电视采集、编辑制作、播出、传输、接收和终端显示等各环节全技术链条的贯通,提升有线电视网络和互联网超高清节目传输能力,开展地面无线超高清传输研究和试验。加快全市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互联互通建设,推动数字化转型和光纤化、IP化改造,加快IPv6部署和应用。建设北京广电5G覆盖网络,探索广电特色的5G新业务,促进网络智慧化、融合化。
15.拓展5G+8K新应用新场景。推动5G+8K+互动视频、沉浸式视频、VR等高新视频技术创新应用示范,开办8K试验频道,推动沉浸式视频体验进入家庭。推动“冬奥超高清8K数字转播技术与系统”项目建设,扎实做好冬奥重大项目服务保障工作。加快“冰雪项目交互式多维度观赛体验技术与系统”项目建设,研究制定有线电视网络传输VR/360度全景节目技术方案,提升观众观赛视听体验。扎实推进大环影视城三期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5G+视听创新应用典型场景落地。研究制定8K超高清节目技术质量评价标准,建立8K超高清视频技术质量监测检测机制,加快推动超高清及相关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对8K超高清节目内容制作进行奖励扶持,支持国家级超高清内容生产制作中心建设,丰富高质量超高清视频内容供给。
(六)优化首都视听产业发展格局
16.抓好产业布局顶层设计。以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和产业空间布局为基础,以建设全球视听产业中心为目标,以“两区”建设为抓手,加强部市、市区联动合作,引导北京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链关键环节优质资源、优势平台、优秀企业集中集约发展。推进新视听重大基建工程规划建设,发挥产业集聚效应,加快形成分工合理、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新视听产业集聚协同发展格局。
17.打造优质基地园区。加强规划引导、政策支持和管理服务,支持京津冀视听走廊建设,推进中国(北京)高新视听产业园、中国(北京)星光视听产业基地、中国(怀柔)影视产业示范区等国家级视听产业园区与市级视听产业园区梯次、协同发展。支持现有基地园区提质增效,鼓励建立众创空间,构建文创、科创人才培养平台,提高产业园区规范化运营管理水平,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有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和试验孵化作用。
18.培育壮大骨干企业。引导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集中,培育大型专业化主体,打造规模化旗舰企业,形成龙头效应和集聚效应。推进国有广播电视企业公司制改革和股份制改造,在允许社会资本进入的领域,探索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企业按程序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引导推动视听行业优质独角兽、瞪羚、隐形冠军企业上市。
19.提升品牌节会展影响力。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服务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统筹安排北京市视听节会展规划布局,推动节会展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高水平发展,打造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风向标。办好中国(北京)国际视听大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北京新视听展、中国广电媒体融合发展大会、北京国际公益广告大会、北京电视节目交易会、北京纪实影像周、北京国际视听节等重大节会展活动,不断提升北京视听节会展品牌活动的国际影响力。
(七)打造首都广电现代公共服务体系
20.推进公共服务数字化。依托5G、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打造集综合信息服务、文化消费于一体的广电公共服务新生态。推进全市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互联互通建设,推动公交电视、地铁电视、楼宇电视、户外大屏等户外媒体智慧化升级改造,推动我市宾馆酒店电视系统数字化改造,夯实广电公共服务支撑能力。以智慧广电+公共服务+社会服务+城市管理+乡村治理为重点,策划实施“智慧广电乡村工程”,为提高乡村精细化治理能力提供基础网络和平台支撑。推进北京百乡千村新视听示范工程建设,在各区符合条件的公共场所开展“北京视听小站”试点。整合公共文化服务优质资源,开展“视听零距离”“北京新视听”系列活动,推动北京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新业态、新服务、新功能向基层下沉,打造具有首都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品牌。
21.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依托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以示范引领推动全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定与北京“四个中心”定位相适应的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完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健全相关行业标准规范。推动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管理制度,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模式,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招投标机制和项目管理机制。制定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公众参与的评价制度和考核结果运用制度。
22.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公共服务网络,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资源重点向农村地区倾斜,引导支持视听手段创新助力乡村振兴。保障特殊群体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权益,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面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提供专项服务。保障在京流动人口的文化权益,因地制宜提供高品质视听公共服务。加强广播电视运行维护管理,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基层服务网络建设。加速市区两级应急广播融媒体传播系统建设,实现国家、市、区三级应急广播平台对接联动。
(八)提升首都广电行业管理水平
23.建立健全一体化管理体系。坚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实行一个标准、一体管理,构建网台联动、上下贯通的首都广电管理工作格局,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严格规范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信息传播秩序,进一步加强网络视听文艺节目及人员管理工作,加强对天价片酬、流量至上等问题的管理,深入开展“饭圈”乱象整治。推进北京市广播电视融合媒体智慧监管体系建设,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天候的智慧化监管。深化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体系建设,鼓励开展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安全播出管理方式和监测监管技术的研究和创新。引导行业组织在服务媒体融合、规范行业秩序、开展行业自律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4.优化广电营商环境。坚持“吃透政策、弄清实情、集成创新、项目落地”工作思路,策划一批、储备一批、突破一批、完成一批管用的项目和政策,将“两区”建设和首都新视听建设结合起来、联动起来,确保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重点任务试点措施落地落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精简政务服务申办流程,深化“一网通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告知承诺制,试点开展政务服务“备查制”改革。加快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地方立法工作,持续完善对未持证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备案制管理,稳步推进特殊股改革“一试一批”北京落地工作,加强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应用,推动建立行业从业主体信用激励和惩戒管理机制,有效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强化服务企业工作机制,量身定制“服务包”,建立服务管家机制、联络员机制,加强政策解读和宣讲,抓好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九)加强广电国际传播能力建设
25.优化对外传播格局。服务国家总体发展战略和对外战略,服务国际交往中心建设,统筹推进首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对外交流、产品传播、版权贸易、技术服务,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努力讲好中国故事、北京故事。制订实施全国首个视听国际传播专项政策,进一步完善北京新视听国际传播工作政策体系。加强对外话语体系建设,推进中国故事和中国声音的全球化表达、区域化表达、分众化表达,增强国际传播的亲和力和实效性;积极运用国外主流社交平台,加强海外传播平台建设及海外社交媒体合作,开辟宣传北京的新窗口。推进北京新视听国际交流示范机构和译制基地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抓好影视作品译制工程,确保重点内容海外落地。
26.打造对外交流品牌。以筹办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为契机,深入开展国际视听文化交流,向世界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和北京。服务国家主场外交,做好重大国际活动宣传保障工作,配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好中非媒体合作论坛。加快中国(北京)视听译制基地建设,孵化“北京译制”品牌。坚持节节对接、会会相融,提高中国(北京)国际视听大会、北京国际公益广告大会等北京节会展的国际化水准,办好“北京优秀影视剧海外展播季”“视听中国?北京视听之夜”“相约北京?全球组团联展”系列活动,不断扩大品牌活动国际影响力。
(十)推进京津冀视听高质量创新性发展
27.抓好京津冀视听产业协同发展重点项目。以中国(京津冀)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创新中心建设为抓手,全面深化区域媒体融合。推进京津冀广电网络一体化融合发展,增强网络综合承载及服务能力,全力保障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赛事高质量呈现。建立频率管理协调机制,合作开展京津冀地区广播电视频率模数转换,促进地区频率规范使用,办好“京津冀之声”调频广播。创新跨区域产业合作机制,构建视听园区协同发展格局,打通“京津冀视听走廊”。
28.推进京津冀广电公共服务资源共建共享。建立京津冀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协调机制,推动京津冀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协作联动、设施共享,推进北三县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示范区建设。加强平台互连互通,合作开展京津冀应急广播系统的顶层方案设计,实现应急广播指挥调度信息和覆盖资源共享。推进京津冀地区监测监管领域合作,构建区域协同监测监管矩阵,加强对“黑广播”“灰广播”的联合治理,提升区域一体化治理水平。
三、保障措施
29.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将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工作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中央和市委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在首都广播电视战线不折不扣落地落实。健全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加强同宣传、发改、财政、金融、文旅、网信、工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合力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业高质量发展。
30.用足用好政策。积极落实国家关于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支持文化企业发展、文化产品出口、民营企业发展、小微文化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等财税优惠政策。强化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创新现有资金渠道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的支持方式,积极争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资金保障。发挥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智慧广电发展专项资金、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扶持资金等各类文化引导基金、专项资金的作用,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和运营。加强要素市场化配置,增加有效金融服务供给,开展广泛合作,吸引外来资金投入,形成产业合力,增强发展动能。
31.强化人才保障。坚持党管人才,以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为重点,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从业人员政治和业务建设,深入实施行业“领军人才工程”和“青年创新人才工程”,着力培养德才兼备、成就突出、业界公认的高层次杰出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创新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形成良好人才发展环境。强化人才激励,鼓励业内名家、学者、技术能人以知识产权、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出资、入股,参与企业经营或项目开发。统筹推进首都广电人才一体化发展,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搭建广电人才资源共享平台,推动京津冀广电人才交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稳妥推进人才评价工作,规范从业人员队伍和从业秩序。
32.完善统计支撑。着力提升统计工作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视听统计分析系统,综合运用统计数据、业务数据和监测数据,做好数据分析研判的技术支撑。加强数据应用,探索编制“北京大视听指数”,做好行业运行统计监测和分析工作,客观、及时、准确反映北京大视听发展新趋势与新特点。规范数据发布,加强数据解读,探索编制《北京视听蓝皮书》,让数据“活起来”“动起来”,为大视听行业中长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4.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北京纪录片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北京广播电视台、歌华传媒集团,各区融媒体中心,首都纪录片发展协会,各制作播出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记录新时代”纪录片创作传播工程,推动北京纪录片高质量发展,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制定了《关于支持北京纪录片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现印发你们。望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20年10月12日
关于支持北京纪录片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认真落实《北京市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中长期规划(2019年-2035年)》,深入实施“记录新时代”纪录片创作传播工程,充分发挥纪录片价值引导、精神引领、审美启迪功能,大力推进北京纪录片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北京新视听,繁荣首都文化,结合北京实际,制定以下政策。
第一条 抓好重点题材规划。围绕党和国家、北京市中心工作,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党百年、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一城三带、京津冀协同发展等主题,彰显北京古都文化、京味文化、红色文化、创新文化,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持续丰富北京纪录片重点选题和精品项目库,每年重点扶持制作5部重大主题纪录片、20个纪录片精品项目。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动态调整,对入库选题加强创作引导,引领电视纪录片和网络纪录片的创作方向。
第二条 构建推荐评优机制。定期组织专家评审,将列入北京纪录片重点选题和精品项目库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北京文化精品工程项目,支持纳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推优评优扶持、“记录新时代”精品工程,支持参评国内外重大奖项。建立“记录新时代•北京推荐”荣誉名单。
第三条 加大精品力作扶持奖励。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加大对电视纪录片、网络纪录片的扶持,重点对纳入项目库的重大理论文献片和重大选题给予扶持奖励。统筹用好中央和北京市相关文艺创作专项资金,形成前期资助和后期奖励相配套的机制。探索设立“北京题材”纪录片专项资金,支持各制播机构规划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性的精品力作。支持行业协会探索利用社会力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优秀纪录片创作生产。
第四条 加强纪录片宣传推广和展映。支持北京广播电视台、区级融媒体中心和高清交互数字电视平台、重点网络视听平台加大优秀纪录片播出力度;北京卫视平均每天早上6点至次日1点之间至少播出30分钟国产纪录片。在广播电视台、网络视听平台设立专栏专区,构建优秀纪录片、优秀纪录片人、纪录片影评、纪录片节展宣传推广平台。
第五条 支持办好各类纪录片节展活动。发挥首都纪录片行业资源优势,建设北京纪录片发展基地,设立“评委会特别推荐项目”,重点打造好北京纪实影像周。积极参与国内外优秀纪录片节展,办好北京提案大会。创办“北京冰雪展映季”,每年征集评选同冰雪运动有关的纪录片,在北京冬奥会举办地集中展映。
第六条 扩大纪录片交流合作。支持首都纪录片制播机构参加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举办的各类纪录片交流活动,加强京津冀纪录片业协同发展,组织行业交流合作。加强纪录片创作生产机构和市级广播电视平台、区融媒体中心对接融通,促进合作意向转化落地。全面落实国家和北京市鼓励、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配套政策,引导“京产纪录片”走向海外。组织引导优秀制作机构、重点播出机构走出去,深化同国际制播机构的交流合作。鼓励中外合拍“中国题材、国际表达”的纪录片,对优秀合拍片给予扶持奖励。
第七条 切实加强对纪录片业的引导管理。完善新形势下纪录片管理措施,在规划立项、成片审查、版权采购、编播调控等方面探索开展全流程闭环管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在自教自律、行业维权、学术研讨等方面,为首都纪录片业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建立健全版权交易机制,推动研究建立科学有效的纪录片评价标准。探索建立导师制,加强对纪录片创作、生产、播出的全程指导。切实加强纪录片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各类盗版盗播行为,促进纪录片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八条 构建赋能纪录片业发展的保障机制。加强纪录片理论研究、文艺评论。充实首都纪录片发展顾问库力量,为纪录片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专业指导。组织文化经济政策解读和培训,帮助制作机构掌握行业动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支持协助纪录片制作机构取景拍摄。促进精品内容和前沿技术深度融合,支持制播机构运用5G+8K、VR+8K等新的技术表现手法,不断提升艺术性、表现力。
第九条 加强首都纪录片人才培养。把纪录片人才纳入首都传媒人才百人工程和千人计划。充实北京纪录片优秀人才库和专家库。每年组织不少于50人的纪录片创作业务、纪录片领军人才培训。发挥首都高校教学培训基地功能,启动每年不少于20人的纪录片青年导演培训计划。
5.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加强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2021年-2025年)》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加强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2021年-2025年)》已经北京市广播电视局2021年第9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21年6月23日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加强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2021年-2025年)
为全面贯彻《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版)》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加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落实《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中长期规划(2019年-2035年)》《北京市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中长期规划(2019年-2035年)》以及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规划等工作任务,构建具有首都特色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结合北京发展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立足首都“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以做好“四个服务”为基本遵循,按照北京市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建议总体要求,创新实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惠民工程,聚焦首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优质供给,大力推动高新技术创新应用,加快推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媒体深度融合,积极培育视听领域新业态,推动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数字化、优质化、品牌化,探索公共服务实践新模式,建设具有首都特色的高效化、智慧化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满足首都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文化服务需要。
(二)基本原则
——坚持方向,把握导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足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四个文化”基本格局和“一核一城三带两区”总体框架,以人民为中心、与时代同步伐、用明德引风尚,筑牢宣传思想阵地,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首都定位,首善标准。立足北京“四个中心”功能定位,提高“四个服务”水平,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提质升级,在首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更好地担负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政府在公共服务中的主体地位,提高市区两级政府服务能力与保障力度,发挥首都社会资源优势,形成高质量视听服务供给合力,推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激活市场公共服务资源,激发公共服务创新活力,提高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水平。
——科技引领,创新应用。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发挥首都科技创新资源优势,加快推动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领域的创新应用,丰富公共服务体系智能化应用场景,全面提升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智慧化水平。
——城乡均衡,惠民利民。以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为抓手,统筹资源配置,拓宽内容传播渠道,优化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全面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全面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惠民示范工程建设,提升首都市民的获得感和参与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视听美好生活的新需要。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率先建成系统完善、层次分明、发展均衡、供给丰富、服务精准、保障有力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在全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北京模式”。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更加稳定、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全面提升,中心城区、远郊区实现以有线网络为主,地面无线、卫星为补充的全覆盖网络,京津冀公共服务协同发展不断推进;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显著提高,公共服务承载网络IP化、云化、智慧化、融合化水平大幅提高,广播电视媒体深度融合,广电5G网络完成规模化部署,高新视频制播能力不断增强,数字家庭建设有序开展,云转播技术广泛应用;首都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精品创作水平不断攀升,体现时代精神、首都水准、北京特色的视听精品力作不断涌现,依托新技术优势实现视听内容精准优质供给;公共文化服务惠民工程建设有序推进,重大创新活动品牌效应充分发挥;公共服务主体更加多元,公共服务模式更加丰富,具有北京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
1、制定北京市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开展有线电视、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网络视听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研究论证,制定与北京“四个中心”定位相适应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形成并定期更新北京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完善设施设备布局和建设、人员配备、服务管理等行业标准规范。
2、加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有线电视、IPTV、网络视听以及公交、地铁、楼宇电视和户外大屏等管理,制定完善播出规范,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建立服务网点服务指南、行为规范、绩效评价等制度,切实提高服务群众能力。依托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指导开展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示范区试点,以示范区引领带动全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3、优化调整政府购买服务清单。结合市民群众不断发展的公共服务需求,动态调整政府购买服务清单,推动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管理制度,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模式,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招投标机制和项目管理机制。
4、开展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绩效考核。制定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绩效考核办法,完善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制度,进一步明确考核主体、考核内容标准、考核方式和奖惩措施,选取中心城区和远郊区有代表性区域开展绩效考核试点,全面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绩效管理,提高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提升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5、完善农村地区广播电视设施建设。有线电视高清化普及、光纤化改造向农村地区重点倾斜,强化地面数字电视频率资源整合利用,完善农村地区地面数字电视覆盖网络,加强直播卫星系统设备运行维护和用户服务,加大远郊山区广播信号覆盖,为农村地区提供更高质量的广播电视服务。
6、推进应急广播融媒体传播系统建设。按照国家应急广播规范要求,完善北京市应急广播系统,贯通国家、北京市、各区三级平台,实现全媒体分发、多终端显示,统筹有线、无线、新媒体覆盖网络资源,打造应急广播融合媒体传播网络。制定应急广播使用规范,完善应急报道机制,建立播发协同联动机制。
7、加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以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产业空间布局为基础,引导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优质资源、优势平台、优秀企业集约发展,推进中国飞天大剧院、中国视听博物馆、中国(北京)高新视听产业园、中国(北京)星光影视产业基地等重大标志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产业集群建设项目规划实施。
8、加强特殊群体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保障。支持鼓励社会慈善公益机构、企业和个人参与社会困难群体保障,完善惠民服务制度规范。加大针对特殊群体的节目内容供给,建设涉农、未成年人、少数民族品牌栏目,通过增加同步解说、字幕、手语等方式,为视障、听障人士提供更便捷的服务。保障在京流动人口的文化权益,因地制宜提供高品质视听公共服务。
9、推动京津冀广播电视协同发展。开展京津冀广播电视台站资源、频率管理、智慧广电建设及从业人员交流合作,合作办好“京津冀之声”调频广播节目,规范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管,推进北三县公共服务示范区建设,强化三地在广播电视网络视听领域的全面合作和协同发展。
10、引导支持视听手段创新助力乡村振兴。指导开展视频直播电商业务,聚焦生产者与消费者需求,创新短视频直播模式,搭平台、优服务、促合作,服务乡村振兴。通过版权捐赠、实物援建、人员培训、产业对接等方式,加大对对口援建地区服务力度。
(三)推动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数字化建设
11、打造广电5G服务网络。加快广电5G网络建设布局,提升广电5G网络综合承载能力与智能化水平,开展基于视频的政企服务和个人信息与视听娱乐服务,推广垂直行业应用,打造有线无线交互协同的北京市广电新媒体智慧服务网与城市信息化综合服务网。
12、持续提升有线电视网络公共服务承载能力。加快全市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互联互通建设,加快IPv6部署和应用。深入推进光纤宽带接入,鼓励开展光纤到房间、光纤到桌面建设,提升有线电视网络对宽带业务、数据业务、信息服务、超高清视频的承载能力。推进“云+边缘计算”技术在有线电视网络中的应用,推进有线电视网络服务云建设。推进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在广电网络的融合应用,提升有线电视网络智慧化水平和服务能力。
13、进一步推进智能终端升级。积极开展数字家庭建设,进一步推进超高清交互数字智能终端升级,打造智能化综合信息箱,满足居民获得智能化视听信息服务的需求。充分利用智能终端产品,联动社区政务服务平台,推动线上政务民生服务“一屏办”“指尖办”“电视办”。完善智能终端标准,规范平台架构、网络接口、组网要求、应用场景基础配置,提高设备兼容性。强化信息安全保护,保障数字家庭产品和系统网络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损毁和丢失。
14、推动我市宾馆饭店电视系统数字化改造。以冬奥会定点接待宾馆饭店改造为突破口,建立完善北京市重点接待宾馆饭店数字化广播电视服务标准,推进宾馆饭店电视系统数字化改造,提升我市宾馆饭店广播电视服务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15、建好用好冬奥会服务保障系统。积极推进冬奥会有线电视服务专网、冬奥云转播平台、“科技冬奥”重点项目等冬奥相关项目建设,高质量呈现冬奥赛事盛况。充分利用冬奥会场馆设施、转播平台及技术团队等资源,为实现体育赛事、重大活动等应用场景转播提供服务支撑。
16、建设文化活动云服务系统。加强节展活动云体验场景建设,支持鼓励企业开展云服务平台建设,搭建具备云策划、云展示、云活动等功能系统,加强基于文化数据服务的云数据后台建设,服务“线下+线上”展览展示新趋势。
(四)加大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内容优质化供给
17、围绕重大主题精心组织内容创作。进一步深化完善精品生产“北京模式”,紧抓建党100周年、党的二十大、北京冬奥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制定创作规划,抓好重点题材项目创作,推出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体现时代精神、首都水准和北京特色的优秀广播电视网络视听作品,为首都影视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18、强化优质网络视听内容供给。开展“1260”网络文艺精品创作工程,每年重点抓好12部优秀网络原创视听节目规划生产,“十四五”期间累计扶持至少60部网络文艺佳作,推进网络视听内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的优秀作品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
19、引导扶持公益广告精品创作。积极引导扶持公益广告创作,加强政府专项扶持资金引导,充分发挥北京国际公益广告大会平台作用,鼓励制作机构、传输机构、播出机构、区级融媒体中心、网络视听平台、高校等社会各界力量,加大公益广告的制作和传播,强化公益广告宣传阵地作用。
20、推动4K/8K超高清视频内容生产。进一步提高我市4K超高清节目频道数量,推动8K频道建设,丰富IPTV和有线电视4K/8K超高清专区节目内容,推动视听网站4K/8K超高清专区建设。争取更大力度的财政资金支持,对超高清节目内容制作、超高清转播及创新应用、超高清标准研究进行扶持,引导企业丰富超高清内容创作生产和供给。
(五)加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品牌化建设
21、开展百乡千村新视听示范项目——北京视听小站建设。选址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公共文化场馆、基层文化中心打造具有首都特色的北京视听小站,建设百乡千村新视听示范工程服务保障平台,综合运用4K/8K超高清、AR/VR、无障碍视听等技术,为群众提供体育赛事、文艺演出、教育活动、电商直播等视听互动体验。
22、打造“视听零距离”公共服务新品牌。整合公共文化服务优质资源,开展“视听零距离”系列活动,推动北京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新业态、新服务、新功能向基层下沉,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从“硬覆盖”向“软覆盖”延伸,提高公共服务的贴近性和精准性,打造具有首都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品牌。
23、创新公共服务民生节目品牌。创新广播电视节目栏目类型和题材范围,鼓励创建解决民生问题品牌栏目,支持创作更多反映特色文化、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内容。鼓励歌华有线、IPTV以及网络电视播出平台聚焦重大主题设立视听内容公共服务品牌专区,提供形式多样的公共服务视听内容。
24、打造“节节对接 会会相融”会展服务品牌。办好中国(北京)国际视听大会、北京国际公益广告大会、北京纪实影像周、北京电视节目交易会、中国广电媒体融合发展大会等重大节展活动,打造北京新视听活动矩阵,借助高新视听应用,丰富视听活动形式,提升参展群众视听体验和参与度,丰富首都市民公共文化生活。
(六)探索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实践新模式
25、构建公共文化服务多元化新格局。完善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补助等政策措施,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供给,提升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水平。发挥好政策扶持激励和引导调控作用,建立多样化的激励机制,引导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资金投入,拓展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的筹资渠道,形成公共服务资金渠道多元化格局。
26、探索智慧广电服务城市治理新形式。积极参与智慧城市、智慧乡镇、智慧家庭建设,开展“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政务服务系统建设实践。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和“一站式集中审批”改革,建立影视制作机构服务对象数据库,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参与“雪亮工程”、智能交通、社区服务、公共设施管理等工程,开展物联网、车联网、医疗健康、教育培训等应用实践,为首都精细化治理贡献力量。
27、整合网络视听优势资源服务基层群众。健全完善“北京新视听”网络视听传播矩阵,加强与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教育体育等系统的对接合作,组织引导视听企业充分发挥传播覆盖力、平台整合力和品牌影响力,参与“健康北京行动”、冬奥会主题活动等。聚合平台优势资源,策划举办网上网下联动的群众性文化活动,促进优秀网络视听内容和创新产品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
28、拓展融媒体平台服务新领域。全面引入市属媒体单位参与更多政务、民生类服务,鼓励与数字家庭系统基础平台对接,提高服务精细化水平,保障居民更加安全便利地获得智能化政务、民生和信息服务。着力推进“北京云”融媒体平台与政务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融合贯通,提升市区两级融媒体平台间互联互通水平,加强在宣传指挥调度、舆情分析、媒体监测、内容共享等领域对接,构建“北京云”融媒体良性生态环境,实现平台“融资讯、融政务、融生活、融未来”的目标。
29、完善基层服务保障网络。完善直接面向群众的服务网络,进一步贯通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区级融媒体中心和政务服务中心,盘活公共服务资源。依托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履行管理服务职能,加强基层维修维护队伍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水平和能力。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有线电视运营商及区融媒体中心等公共服务主体加强基层服务网络建设,为群众提供有线电视、应急广播、直播卫星、融媒体终端等维修维护服务。
30、创新视听智慧化监测监管手段。充分利用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实现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内容智能化研判分析、风险预警、处置调度,从海量信息监管向精准式、靶向性监管的过渡;建设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新媒体智慧监管平台,实现精准监测、安全预警、智能处置、精细管理;加大视听节目版权保护力度,加强广告监管工作;加强京津冀地区监测监管领域合作,构建区域协同监测监管矩阵,加大对“黑广播”“灰广播”的实时监测、分析研判和取证工作,提升区域一体化治理水平。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区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要履职尽责,加强统筹规划,积极与相关管理部门沟通,建立健全相关单位共同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对基层公共服务的工作指导,落实各级广播电视制作播出传输单位职责;加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宣传,使广大市民充分了解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内容和形式,提高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效能。
(二)加强政策保障
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财政保障机制,扶持公益惠民项目,保障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落实对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优惠政策,充分发挥政府资金投入的带动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基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建设,逐步形成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多渠道筹资为辅的投入格局。
(三)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公共服务队伍建设,建立广播电视行业专家、专业技术人才数据库,实施重点人才培养工程,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人才队伍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政策水平、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党和人民放心的工作队伍。
(四)加强绩效管理
把绩效考核纳入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绩效管理。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注重结果导向,强化成本核算和责任约束,提高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强化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发挥,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社会大众参与服务、监督服务。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公共服务社会满意度调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长效运行机制,不断提升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效能。
本实施意见自2021年7月23日起实施。
6.《北京市超高清视听先锋行动计划(2024-2026年)》
各区人民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将《北京市超高清视听先锋行动计划(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25日
北京市超高清视听先锋行动计划(2024-2026年)
为促进北京市超高清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新质生产力,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北京市人民政府《“中国(北京)超高清电视先锋行动计划”合作备忘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本行动计划适用于本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北京市超高清视听全产业链优化升级、提质增效、创新发展,推动国际一流的中国数字视听制作中心建设,打造“北京大视听”品牌,实现超高清视听产业关键技术取得突破、超高清端到端全面优化、超高清视听创新生态系统更加完善和超高清内容制作提质升级。
(二)分阶段目标
到2024年底,初步建成国家级超高清协同创新平台,视频浅压缩编码、IP化制播、云制播、人工智能辅助制播、视频修复增强、专业设备通信控制协议等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取得重点突破,超高清视听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大幅增强。
到2025年底,鼓励超高清制播设备和相关器件产品实现国产化,国产设备在视听机构更加广泛使用,技术装备水平持续提升,超高清内容规模化生产,超高清视听技术和服务创新创造活力不断增强。新生产的电视机机顶盒一体化,全面支持4K超高清技术应用。形成一批“8K+”典型应用场景。产业园区对相关企业的集聚作用更加凸显,产业资源配置日趋科学合理,发展要素加速循环流动,北京超高清视听产业高地基本建成。
到2026年底,鼓励北京地区超高清音视频采集环节设备实现国产化,推进超高清制播域国产化核心软件和关键工具的使用。提高有线电视、IPTV超高清接收终端占比。4K超高清节目制作能力达到5000小时/年。基于超高清视听技术在文旅、文博、体育、商务、教育等行业应用服务深度融入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各领域各环节。
二、主要任务
(一)超高清内容提质升级,打造中国超高清内容生产基地
1.推进超高清频道建设。支持北京广播电视台加快将卫视频道调整为高清超高清同播,逐步推进超高清频道优势节目差异化建设。
2.加大北京市超高清视听产业发展资金支持力度。通过财政支持和产业链反哺等方式,加大对超高清视听产业链项目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应用自主超高清视听技术标准的视听节目内容制作播出、中国数字视听制作中心建设、超高清视听技术创新应用、超高清视听应用场景培育以及超高清视听产业生态集群建设。
3.开展创新融合制播技术研究。鼓励有条件的区融媒体中心进行超高清制播试点,开展融媒体一体化制作播出等应用实践,推进超高清内容生产流程再造,提升节目综合生产制作效率,降低综合制作成本。
4.鼓励网络视听平台开办4K/8K超高清内容专区。充分发挥北京地区网络视听平台聚集优势,支持主要网络视听平台加强技术创新,设立4K/8K超高清内容专区,研究适应移动端的超高清视听制作技术和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增强高品质多样化视听内容、视听服务的供给能力。
5.开展超高清内容供给方式创新研究。鼓励北京地区内容制作机构加强业务创新应用,探索内容聚合平台商业模式,为用户提供高质量超高清内容和优质服务,拓展超高清节目运营和合作渠道,探索超高清节目生产盈利模式。争取“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政策支持,在有线电视、IPTV、重点网络视听平台等超高清节目专区推出优惠点播服务。
6.开展超高清内容轻量化制作试点示范。积极探索云制播等轻量化制作技术和制播方式,通过技术创新、国产化替代提升制作效率、降低制作成本,逐步加强内容供给,提升超高清内容制作比例。
(二)传输网络优化升级,推动超高清内容传输能力提升
7.开展网络传输支撑超高清能力升级试点。推动新一代编解码和传输技术在北京地区的产业推广,提升北京信息基础设施数据传输能力。开展直播星、地面无线传输超高清电视试验,进一步拓展超高清节目传输覆盖范围。
8.加快推进有线电视网络升级改造。加快有线电视网络IP化、光纤化进程,增强超高清节目网络承载能力。
9.优化IPTV网络结构。加快推进北京地区IPTV运营商提升带宽速率和质量,实现超高清节目传输质量升级、性能达标。
10.推进新一代网络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加快推进IPv6在有线电视和IPTV传输网端到端贯通;研究双千兆光纤、10GPON、FTTR、5G/6G等新技术在超高清端到端传输网络中应用。
(三)用户终端创新升级,推动超高清内容受众范围扩展
11.提升有线电视超高清终端覆盖能力。加快实施4K/8K超高清入户行动,支持运营商推进4K超高清智能机顶盒终端升级置换,建立超高清端到端服务能力体系。
12.加快IPTV网络终端超高清进程。持续推进北京地区三大运营商IPTV机顶盒超高清化进程,对于不符合超高清标准的IPTV机顶盒,逐步升级替代。
13.提升北京地区超高清智能电视机生产能力。推动北京地区智能电视终端厂商加强技术创新,提升电视终端显示效果,推动超高清电视在高动态范围、宽色域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持续推出高质量、更智能的电视终端。
14.加强超高清电视机市场化推广。加强宣传推介,通过北京地区举办的重要节展会,推出一批高质量超高清智能电视机,提升用户体验;联动主要电商平台在重要节点建立超高清电视专区,加强市场化推广,提升北京地区超高清电视家庭入户覆盖率。研究出台促进家电以旧换新政策,鼓励消费者购买使用绿色智能商品,促进北京地区超高清电视机消费升级。
15.支持开展超高清内容分发模式创新研究。开展超高清投影设备、可穿戴设备、车载屏幕等泛在化新型终端的研发应用,推动超高清节目落地模式创新,扩大超高清节目受众范围。
(四)产业服务支撑能力升级,推动超高清视听产业生态良性循环
16.打造超高清内容制作能力共享平台。统筹推进海淀区、通州区、门头沟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云网资源、算力资源整合聚合,形成区域性生产能力资源池,为超高清、XR虚拟现实内容生产、渲染制作提供强大算力和通用制作工具,打造市场化运作的超高清视听内容制作生产平台。
17.探索构建超高清视听数字资产共享平台。研究制定超高清视听数字资产相关规范标准,统筹北京地区内容生产、播出平台资源,研究区块链等新技术在数字资产确权方面应用,打造超高清视听数字资产的汇聚贯通和流通平台,提升超高清内容复用效能。探索建立超高清视听版权交易平台,提供面向全国的超高清内容版权交易、信息共享、版权管理、法律咨询服务等,促进超高清内容产业繁荣发展。
18.推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北京超高清示范园建设。充分利用门头沟京西人工智能和数字视听产业聚集区优势,发挥超高清、XR虚拟现实、人工智能、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节目创意创作、高新视听内容生产、跨网跨平台传播等方面的融合创新应用,打造超高清视听应用示范区。
19.开展超高清视听技术与重点行业融合创新试点。立足高质量视听格式,加快超高清视听技术在文旅、文博、体育、商务、教育等行业的融合创新,拓展虚拟制作、增强现实、沉浸式视频等在各领域应用的新场景,培育孵化“百城千屏”“8K影剧院”、文化体育场馆等新业态、新模式、新消费,探索建立超高清视听新生态。
20.支持北京超高清视听产业关键环节资源要素集中集约发展。坚持统筹规划、多点布局,加大产业基地(园区)支持力度,支持国家级和市级视听产业园区开展区位毗邻、资源互补的协同产业带建设,推动产业链上下游集聚形成雁阵效应,有效带动市场发展和社会投入,夯实区域产业发展基础。
21.建立超高清视听产业支撑服务平台。以建设高水平产业平台支撑体系助力超高清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标准制定、评测认证等支撑服务,组织开展超高清视听技术创新应用、生产工艺流程、内容制播经验等方面的交流培训,强化产业生态体系综合服务能力。
22.发挥北京新视听艺术园区产业带动作用。进一步强化新视听艺术园区对超高清视听产业平台带动效应,提升园区对超高清视听产业带动效能,鼓励超高清视听产业集聚的园区积极申报市级文化产业园区。
(五)搭建超高清视听关键技术协同创新平台,推动超高清视听全产业链优化升级
23.支持中国(北京)高新视听产业园搭建超高清视听关键技术协同创新平台,进一步打造超高清视听产业聚集区。聚焦超高清视听产业发展关键环节,结合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应用场景,推动国产摄像机、摄影机及其相关摄录前端设备及关键器件的自主设计、研制和生产,支持国产超高清摄像机在广播电视、文旅、文博、体育、商务、教育等内容采集端的测试服务与推广应用,协调推动基于信创平台的超高清视听软硬件产品研发,推动重点产品的功能完善与性能提升,实现关键技术突破和设备国产化规模应用。
24.强化超高清视听自主技术标准规模化应用。推进北京广播电视台、各区融媒体中心在超高清内容制作中全面应用自主国产技术标准,开展配套政策研究,发挥内容制作生产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自主技术标准在采、编、播、传、显等全流程的落地应用。推动8K超高清视听技术系列标准研究制定,研究8K超高清视听技术在垂直行业融合创新应用相关标准规范。
25.开展超高清视听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研究。鼓励北京地区内容制作及播出机构探索超高清视听技术与人工智能、XR虚拟制作、Web3.0、元宇宙、数字人、裸眼3D、5G/6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研究,通过技术创新带动应用创新。
26.支持北京地区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重点)实验室、智慧广电实验室、重点企事业单位等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和标准制定。充分发挥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政策资源优势,通过“揭榜挂帅”“赛马”等机制推动相关技术研发攻关,推动相关实验室和机构开展超高清成像、超高清音视频编解码、高动态范围、三维声、AI视音频等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广播级摄像机、现场制作系统、高阶环绕声采集设备、4K/8K波形监视器、同步信号发生器、同步信号倒换器、调色系统等设备的开发和量产,加快形成自主生产能力,推动国产核心元器件和关键设备规模化应用。
27.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发展。推动创新主体开展文生视频技术研究,积极推动文生视频大模型训练,提高大模型对视听领域业务的适配能力,提升图片、视听等数字内容生成质量;推动高性能并行渲染技术突破,支持3D渲染引擎研发,实现大规模高质量低延时渲染、多平台运行;推动开展通用图形处理器芯片、全功能GPU芯片自主研发和迭代,提升图形图像建模、渲染等环节计算处理能力;研究无线网络智简传输、云化虚拟化等下一代网络关键技术,提升网络对新场景、新业务的灵活支持能力;研发超高速HDMI传输芯片、8K超高清显示控制芯片、8K超高清三基色激光显示整机,实现超高清、大色域、高亮度的高保真视频图像再现。
28.制定超高清视听主观评价标准体系。制定多维度超高清视频主观评价体系和环绕声/三维声音频主观评价体系,开展超高清视听端到端服务质量测试认证,助力超高清视听内容生产能力、水平的提升,确保跨平台跨网络跨终端超高清视听服务质量水平。
29.进一步提升北京地区超高清视听后期制作能力。发挥北京“两区”政策集成和后期制作资源优势,集聚高端超高清视听后期制作机构在京落地,鼓励支持企业参与影视剧后期制作,打造影视剧后期制作高地。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建立部门协调沟通机制,加强协同配合,定期研究全市超高清视听产业发展重大事项,审议发布全市推进超高清视听全产业链优化升级配套制度及其产业政策,推动《合作备忘录》和本计划落地实施。
(二)加强政策集成
对入驻国家级视听产业园和北京新视听艺术园区的企业开展“管家式”帮扶,对优秀项目进行宣传推介。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政策,培育超高清视听领域专精特新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支持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合作与应用,推动更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用好现有市区产业投资基金,深化科创金融政银企对接机制,开展上市辅导,支持符合条件的超高清企业在北交所上市,引导创业投资行业支持超高清科创中小企业发展,充分发挥金融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攻关的作用。鼓励有条件地区设立超高清产业投资基金。
(三)强化财政支持
优化资金支持政策,加大超高清产业发展支持资金规模,对超高清视听产业创新发展予以支持。支持超高清视听企业享受“投贷奖”“房租通”等政策,采取文化企业融资费用补贴、股权融资奖励、金融机构奖励等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进行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给予办公房租补贴。
(四)强化人才支撑
加快超高清视听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多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按相关规定引进国内外超高清视听领域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吸引优秀人才落地北京。
7.《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是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宣传部的领导下,由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发起设立,旨在繁荣北京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精品创作,推进北京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政策性基金。
第二条 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主要来自市级财政资金,同时依法接受国内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第三条 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坚持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尊重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创作生产规律,鼓励文化创新,遵循“把握方向、突出重点,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为优秀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内容给予切实有力的支持,着力推出一批精品力作,推动“北京大视听”品牌建设。
第二章 机构、职责与管理
第四条 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是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的决策机构,在市委宣传部指导下,由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党组领导,以党组为决策核心,同时接受北京市财政局和北京市审计局等部门监督。
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基金办”)设在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电视剧管理处,负责基金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
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设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承担咨询、评审、监督等相关职责。
基金决策管理机制是理事会会议。理事会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和基金办工作人员,应熟悉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相关工作,恪守职业道德,遵章守法、尽职尽责,自觉维护基金声誉。
第五条 理事会理事由市委宣传部、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广播电视网络视听专家学者等组成。理事会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若干;设秘书长一人,由副理事长兼任。理事会理事由理事长或相关机构推荐,报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审定。
第六条 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三年,届中可根据基金工作需要按规定增补、调整理事会成员。
第七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理事会议。如遇需要理事会决定的议题,经理事长同意,可临时召开理事会议。理事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出席才能召开。理事如不能参加理事会议,应提前向理事长请假并经理事长同意。在对议案进行表决时,须经出席理事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同意,才能形成理事会决议。
第八条 理事会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和修改《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章程》;
(二)审定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配套制度;
(三)审定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中长期规划;
(四)审定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资助项目年度申报指南;
(五)审定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的专家评审结果;
(六)审核国内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捐赠事宜;
(七)研究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管理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意见;
(八)指导监督基金办的工作;
(九)研究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 基金办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基金年度支持重点和工作指南;
(二)负责组织编制基金年度财务预算和工作计划,提出基金年度支持的项目建议,负责基金年度预算的执行和管理;
(三)负责基金项目实施过程的综合管理,负责基金项目的监理验收和定期报告工作;
(四)研究提出有关基金项目的申请、评估、评审等标准,制定基金项目的推荐单位、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资格条件;
(五)建立筛重机制,负责基金拟支持项目的筛重工作;
(六)委托或者组织有关单位或机构进行基金项目的评估、评审等工作;
(七)草拟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各项规章制度;
(八)负责专家委员会管理;
(九)草拟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向社会公示的项目,报理事会审定;
(十)负责基金项目评审材料、过程文件及资助协议等相关档案的管理和保存;
(十一)负责处理赞助、捐赠相关事宜;
(十二)提出其他需要提请理事会审定的事项。
第十条 宣传管理处、电视剧管理处、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等业务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项目申报材料收取、审查、评审、跟踪、结项验收、档案收集整理等工作,将评审结果及结项验收报告报基金办汇总;
(二)负责项目资助协议的审查,将审定后的资助协议报基金办汇总;
(三) 编制详细的专家评审费发放清单,报基金办汇总。
(四)编制并解释各相关项目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 基金专家委员会人员遴选遵守代表性与多样性相结合、动态调整和专家自愿等原则,遴选具有较高专业水平、良好职业道德的广播电视网络视听专家、项目管理专家、财务管理专家、监督评估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
第十二条 专家委员会的咨询职能:
(一)为基金发展规划和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制定工作,提供咨询意见;
(二)为基金年度资助项目及其资助资金额度的评审工作,提供咨询意见;
(三)为编制基金年度预算、决算和财务报告等工作,提供咨询意见;
(四)为其他涉及基金专业业务方面的事项提供咨询意见。
第十三条 专家委员会的评审职能:
(一)评审基金资助项目;
(二)评审基金拟表彰奖励的优秀作品;
(三)评审基金开展的、其他适合使用评审方式的项目。
第十四条 专家委员会的评审纪律:
专家不得利用专家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为申请企业的项目获得立项提供便利;不得泄露评审项目和企业清单、专家名单和项目的评审结果;不得复制保留或向他人扩散评审资料;不得擅自披露、使用申请企业的技术信息和商业秘密;不得索取或者接受被评审项目单位以及相关人员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宴请或其他好处。
第三章 资助范围与方式
第十五条 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资助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题,生动反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社会效益显著,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广播电视和原创网络视听作品。项目资助体现示范性、导向性。
第十六条 基金资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特别项目。重点项目指符合资助范围和方向,纳入常规评审程序的项目;特别项目指依据国家和北京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需要,或受政府委托,直接纳入评审程序的项目。
第十七条 资助方式分补贴和奖励。补贴,分为对剧本创作阶段和对摄制宣推阶段优秀项目的补贴。奖励,即对已播出的优秀项目进行相应奖励。
第四章 项目资助与管理
第十八条 根据北京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规划及现实需求制定项目资助申报指南,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科学论证,明确优先发展领域和资助范围,并向社会发布。
第十九条 申报单位依据申报指南载明的条件与要求,确定申报项目并填报项目申报表,按申报指南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申报。
第二十条 基金办会同业务部门自基金项目资助申请截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申报项目的资质审查。符合基金章程和年度项目公告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的,通知申报主体不予受理。
第二十一条 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遵循依托专家、严守程序、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评审原则,制定评审标准和管理办法,组织对受理申报项目的评审,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 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资助项目是根据本章程和项目评审办法,以及专家提出的评审意见,提请理事会审议并上报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党组,确定予以资助的项目。拟予以资助的,须对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应及时通知申报主体。
第二十三条 基金办应在资助项目公示期结束后与获得立项资助的申报主体(项目承担主体)签订《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项目资助协议书》及《承诺书》,并及时划拨经费。项目承担主体应当按照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资助项目经费使用的相关规定和项目计划书的要求使用基金资助经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挪用基金资助经费。基金资助经费使用与管理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四条 基金办会同业务部门加强资助项目管理与监督,重点审查获资助项目的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和完成情况,核准结项,组织验收、绩效评估,管理资助成果,推动成果共享等。
第二十五条 项目承担主体负责资助项目的具体实施,按规定使用和管理资助经费,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六条 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依照相关政策,规范和加强项目资助成果管理,推动资助成果的共享与传播,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七条 已获得其他市级财政资金资助的项目,原则上不予资助。
第五章 财务与资产管理
第二十八条 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需按照北京市广播电视局财务内控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办法,保障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
第二十九条 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年度预算编制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编制程序。
第三十条 年度预算经批准后执行,如有重大调整,按程序报批;基金拨付按照市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要求执行。
第三十一条 基金结余结转,按照《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性结余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基金支出应当实行政府采购的,按照市级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按照捐赠协议管理和使用接受捐赠的资产。
第六章 监督与责任追究
第三十四条 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五条 项目承担主体违反本章程及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其他有关管理规定者,基金办给予通报,并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基金办会同各业务部门追回已拨经费,并取消项目承担主体连续三年申报和参与新资助项目的资格:
(一)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二)项目内容有违公序良俗;
(三)资助项目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四)有弄虚作假行为;
(五)与批准的资助项目价值观、表现形式、主题主线严重不符;
(六)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完成项目;
(七)严重违反财务会计和资金使用规定;
(八)项目申报、评审、验收工作中有行贿行为;
(九)获得基金资助后将项目迁往外地, 存在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漏税等情形,或其他重大违规事项。
第三十七条 对于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挤占资助资金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基金办将协调有关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理事会对本章程拥有解释权和修订权。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经理事会会议讨论通过并报市委宣传部、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市财政局备案后,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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