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立章律师接受法治周末采访,剖析体育赛事版权授权争议的法律边界

 

腾讯以5亿美元拿下NBA中国大陆地区5年独家网络直播权后,NBA中国又与新浪微博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授权其传播NBA赛事实时短视频、比赛集锦等内容,引发业界对体育赛事直播与短视频授权是否存在冲突、是否侵害在先授权方利益的广泛热议。互联网法律专家滕立章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就体育赛事版权的授权边界、竞争认定及行业合规发展等问题发表专业见解,强调版权分开授权需坚守公平诚信原则,平衡各方利益,推动产业健康发展。

 

滕立章表示,根据《著作权法》相关规定,体育赛事组织者对其策划、编排的赛事活动整体享有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复制权等专有权利,赛事直播与短视频传播均属于版权授权的合法变现方式,二者的核心区别在于传播形态与时效性——网络直播侧重实时、连续的信号传输,短视频则以延时、碎片化的形式呈现赛事精华,本质上是版权所有者基于不同传播场景的权利细分。“这种细分授权本身符合版权市场化运作的趋势,有助于充分发掘赛事内容的商业价值,但关键在于授权过程中是否遵循公平原则,是否对在先授权方的合法权益造成实质性侵害。”

 

滕立章进一步指出,判断短视频授权是否与直播授权构成冲突,不能一概而论,需结合具体授权约定与实际传播场景综合认定。“若网络直播平台已获得‘包含短视频在内的全形态传播授权’,版权方再将短视频权利单独授权第三方,则构成违约;若直播授权仅限定于实时传播,未包含短视频等衍生权利,版权方后续的短视频授权虽不构成直接违约,但仍需把握合理边界。”他举例说明,当直播平台对赛事内容收取高额付费费用时,若短视频平台大量传播核心比赛片段,可能导致部分用户放弃付费观看直播,转而通过短视频获取赛事精华,这种情况下就形成了实质性竞争,侵害了在先授权方的商业利益;而若短视频仅作为赛事预告、精彩瞬间回顾,且在传播时效上与直播形成差异化互补,则可视为良性互动。

 

针对NBA分别与腾讯、新浪微博的授权合作,滕立章强调,版权方在进行分开授权时,必须在授权合同中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边界,包括传播内容的形态、时长、时效、使用场景等核心要素,避免因约定不明引发纠纷。“例如,可明确短视频的单条时长限制、传播延迟时间、是否可包含完整进球等核心片段,同时要求短视频平台标注内容来源,引导用户关注完整直播。”滕立章表示,对于已获得独家直播权的腾讯而言,若认为新浪微博的短视频传播侵害其授权权益,可依据合同约定向版权方NBA主张违约责任,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或采取整改措施。

 

在滕立章看来,此次NBA版权授权争议,折射出短视频时代体育赛事版权开发的新趋势与新挑战。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用户消费习惯日益碎片化,短视频已成为体育赛事传播的重要载体,除NBA外,中超等国内顶级赛事也已开启“直播+短视频”的分开授权模式,这要求版权产业链各方必须适应新的市场生态,完善授权机制。“版权的授权模式远非著作权法规定的笼统权利那么简单,而是基于平台属性、地域范围、传播形态、商业用途等多维度的精细化运作。”滕立章强调,无论是版权方、授权平台还是内容创作者,都必须充分理解不同版权运营模式的核心逻辑,明确自身权利义务,这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前提。

(采访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3ODQ5ODM0NQ==&mid=2247483891&idx=1&sn=d99af638ecab9874cac1bf6f55b8138f&chksm=eb575cb5dc20d5a3a7e8a9eccf2fd2947d190c5a4efb02e20695e15fd44e654d316f2f2a9766&scene=27

腾讯与新浪争抢NBA赛事版权

法治周末 李含 e法纵横 2017年4月2日 13:17

上一次观看一场完整的NBA赛事直播,是什么时候?热爱NBA的郑强(化名),已经记不清了。

“平日里要上班,周末睡懒觉,看直播比赛的机会都很少,更别提看完全场了。”郑强表示,“现在,我对NBA比赛的关注,更多是通过实时回放、赛事集锦、每日五佳球等短视频,观看一些比赛精华片段。”

这不仅是郑强一个人的体会,也反映了当下体育赛事节目发展的新趋势——在赛事直播外,短视频俨然成为一种新兴的传播方式。这一领域,也早已成为互联网公司竞相抢占的新领地。

与此同时,新的问题也油然而生:由体育赛事节目衍生而来的短视频是否会对赛事直播构成冲击?赛事直播授权与短视频授权是否存在冲突……系列问题在业界引发了热议。

不少业内人士与专家认为,版权方对内容进行深度加工、精细化运作、分开授权,进而追求商业利益最大化,本身无可厚非;但应当注意,如果影响了已获得授权的在先者的利益,就不妥当了。

新浪微博短视频分食NBA市场

2015年1月30日,腾讯以5亿美元的价格,拿下NBA在中国大陆地区5年的独家网络直播权,成为当时体育界最引人关注的新闻。

据媒体报道,腾讯与NBA签署的是一项为期5年的合作伙伴协议:作为“NBA中国数字媒体独家官方合作伙伴”,腾讯将会在包括PC、移动端等新媒体渠道,推出直播、点播以及短视频等内容。

这些赛事及节目不但能够通过腾讯网、腾讯视频进行直播,用户还可以进入QQ、手机QQ、QQ空间、微信、腾讯新闻客户端、腾讯视频客户端等移动终端观看。

这次被称为“NBA联盟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国际数字媒体合作”,也改变了郑强观看NBA赛事内容的习惯——在2015之前,NBA在中国的网络直播授权方是新浪,合作方的变更、内容播出平台的迁移,也让郑强的观赛阵地从新浪转移到了腾讯。

然而,两年之后的2017年,郑强再一次有了通过新浪关注NBA的理由。3月6日,NBA中国和新浪微博宣布,结为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新浪微博成为NBA中国官方社交媒体平台。面对3亿多微博活跃用户,双方将共同推出NBA赛事实时短视频、比赛集锦、原创节目以及丰富的互动产品,打造全新的国际体育赛事互动体验。

新浪微博与NBA的这次合作,引来业界众多猜想——更加符合人们碎片化阅读习惯的短视频内容,是否会对腾讯花费巨额购得NBA独家网络直播权造成冲击?NBA分别与腾讯、新浪微博在内容上的合作,是否会存在版权授权上的冲突?

围绕着NBA赛事在中国的传播,一时间议论纷纷。甚至有专栏作家引用当下的网络流行语,调侃腾讯买的是“假版权”。

对此,新浪微博CEO王高飞表示,微博是一个内容传播的平台,和腾讯相比,“我们各有其独特性,是一种互补而非竞争关系”。

分开授权应避免影响在先者权益

越来越快的生活节奏、手机等移动设备的出现、网络带宽的发展,已经让短视频成为人们消灭碎片化时间最热门的方式之一。

相比于赛事直播时间固定、耗时较长的特点,时效性并不落后的短视频,往往能够在更短的时间内,将比赛中的精彩瞬间即时展现给观众,并且能够在观众群体间形成转发和互动,进一步传播。

只不过,基于同样体育赛事播出的赛事直播与短视频,内容上难免会有所重合,在不少人看来,如果将赛事的独家网络直播权与短视频版权分别授权于不同的互联网公司,似乎存在重叠之处。

互联网法律专家滕立章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体育赛事的网络直播和短视频,都是经过体育赛事组织者的许可,对于体育赛事情况进行的传播,但是网络直播往往是实时的信号传输,而短视频则是延时传播。

“网络直播与短视频,都是体育赛事组织者,或者说体育赛事版权拥有者的不同版权授权或者变现方式,很难笼统定论是否构成竞争。一些特定情况下,比如网络直播平台向用户收取较高的费用,一些用户可能放弃实时连续性观看的要求,转到短视频平台;如果有的赛事以前在获得网络直播许可的同时,还获得了录播的许可,这些情况下就会与短视频产生一定竞争。”滕立章表示。

在滕立章看来,随着新的短视频传播及授权方式的出现,网络直播的授权及被授权方的运营模式肯定也会作出相应的调整,尽量规避双方的竞争,从而达到双赢的局面。

上海百事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法务副总裁吕长军认为,体育赛事短视频内容的单独授权,是版权方对内容进行深度加工、精细化运作,进而追求商业利益最大化的结果,本身无可厚非;但是,在已经将独家网络直播权授权一方的情况下,再将与赛事直播内容具有一定重合性、涵盖比赛大量精华内容的短视频内容授权另一方,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在先者所获得授权的商业价值,做法有所不妥。

“这样的分开授权,关键在于如何把握其中的度,即不能够对在先权益者造成实质性的侵害。”吕长军表示,这些内容都应当在相关的授权合同中详细约定,被授权方应当注意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未来可探索版权更多形式的开发

对于短视频所蕴含的商机和影响力,并非只有国外体育赛事的版权方加以重视,短视频已经成为整个视频行业发展的新趋势。

事实上,就在NBA与新浪微博就短视频内容达成合作的三天前,3月3日,中超赛事节目版权方体奥动力便发布微博称,苏宁体育传媒(原聚力体育)成为体奥动力中超联赛新媒体版权的独家合作伙伴,而今日头条则以“中超短视频合作伙伴”身份入局,在实时短视频、赛后集锦、官方数据、周边节目等方面展开全面合作。

“体育赛事视频的特点是竞技性强、观赏性高、内容来源门槛高,而短视频的特点是用户可以重复消费,所以体育赛事短视频非常适合新一代体育资讯用户更加碎片化、个性化的诉求。体育比赛天生适合短视频这种承载形式。”今日头条体育运营总监高永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未来几年,体育赛事在移动端短视频领域还有很多潜力可待挖掘。

这已经不是今日头条第一次对短视频的光明前景进行表态。2016年9月20日,今日头条便宣布入局短视频分发,并投资10亿元补贴短视频内容创作者。今日头条CEO张一鸣还专门就短视频创业发表了看法,认为短视频将是内容创业的下一个风口。

易观分析师孙政认为,未来中超、NBA等优质体育赛事新媒体版权价格还会水涨船高,如何利用好这些版权来变现,还是版权所有者面临的一个难题;而短视频会是赛事版权开发的一个趋势,或者说是一个变现途径,“应对体育赛事节目版权进行更多形式的开发,充分发掘其商业价值”。

滕立章则表示,短视频等新的版权变现方式不断出现,也在提醒着版权产业链条上的每一个人:版权的授权模式远不是著作权法里规定的那几项笼统的权利内容规定那么简单。

“基于不同的平台、地域、期限及商业模式等,版权的授权和使用方式是千变万化的,充分理解不同的版权运营商业模式、熟悉不同的授权使用方式,是每一个版权产业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前提。”滕立章说。

北京雷腾律师事务所    媒体报道    滕立章    滕立章律师接受法治周末采访,剖析体育赛事版权授权争议的法律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