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立章就“视觉中国”事件接受南方都市报采访
4月12日,滕立章律师就“视觉中国”事件接受南方都市报采访。
以下是南方都市报采访内容:
标题:视觉中国狂买代理变巨头,一年告上千公司!反垄断执法机关已关注
正文:
由视觉中国宣称拥有黑洞图片版权所引发的舆论热议持续发酵。继4月12日上午天津市网信办约谈视觉中国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彻底整改后,国家版权局再次回应该事件:要求图片公司健全版权管理机制,规范版权运营,合理合法维权,不得滥用权利,并宣布将图片版权保护纳入即将开展的“剑网2019”专项行动。
与之对应的是,视觉中国在股票市场也遭遇重创。12日上午,其股价开盘即跌停,每股显示25.2元,而11日收盘时,视觉中国每股为28元,照此计算,原本市值达196亿元的视觉中国短短一天内损失19.6亿元。
焦点1 黑洞照片版权如何?人人可商用,版权所有者已放弃图片财产权
4月11日,有网友发现刚刚出炉不久的黑洞照片在视觉中国网站上出现,并注明“此图仅限于编辑用途,如用于商业用途,致电或咨询客户代表。”随后,网友于微博上询问该图片是否能用于制作海报商用,视觉中国客服回答要收费。
而黑洞照片的使用在官网上则属于知识共享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中最宽松的一项,不论是否商用,使用时署名即可。
4月12日,欧洲南方天文台再次向南都记者明确表示:黑洞图片并未向视觉中国授权,也不需要向其授权,因未经授权也可使用,该图向全人类开放。在此情况下,如何看待视觉中国声称获取黑洞照片版权授权并称要向用户收费这一动作?
“尽管欧洲南方天文台选择‘该图向全人类开放’,并不代表放弃对黑洞的版权,这仅为一种授权许可方式,任何人要使用都依然需要遵守版权方的许可协议。”杨华权告诉南都。
无疑,欧洲南方天文台是放弃了黑洞照片版权中的财产权。这意味着,公众可以随时去官网下载使用图片,而根本无需通过视觉中国平台,视觉中国更没有任何权力向公众收取费用。
焦点2 标注享有国旗国徽版权? 专家:视觉中国涉嫌违法,法律明确规定国旗国徽不得商用
有网友此前还发现除黑洞照片以外,视觉中国也对不得用于商标、广告的“国旗、国徽”照片声称具有版权并定价要求付费使用。
在共青团中央贴出的截屏中可以看到,国徽一图的价格提示中表示,用于内文(报纸、网站、杂志内容)不低于150元,整版跨页不低于500元,杂志封面不低于1000元。
@视觉中国影像随后发布消息称,经网友举报的视觉中国网站关于国旗、国徽等不合规图片,经查该图片由视觉中国签约供稿人提供,视觉中国作为平台方负有审核不严的责任,已对不合规图片做了下线处理。
焦点3 艺人用自己照片也侵权?自己的照片商用要付费合法,但“视觉中国”涉嫌侵犯肖像权
除国旗国徽外,一些伟人照片甚至以往的历史图片如1963年七千人大会的图片,也被网友扒出被视觉中国拿出售卖。
杨华权称,有关伟人照片等问题,则还涉及到肖像权、涉及国家形象,公共利益等问题,视觉中国就算代理了该图片摄影者的版权,也不能随意商用在平台上售卖。
在上述的质疑声中,还包括一些明星照片被收纳进视觉中国的图库中并收取费用。此次,明星莫小棋即质疑自己并未授权视觉中国收入自己的剧照,但是日前使用该图片还收到了视觉中国要求收费的通知,莫小棋认为不合理。
杨华权也告诉南都,视觉中国在平台上售卖公众人物的剧照,如果没有获得许可,随意商用,还可能侵犯了公众人物的肖像权,公众人物可以起诉视觉中国。
南都记者了解到,此前90年代初,刘嘉玲就曾因汕头雅丽斯公司未经许可使用其肖像做广告而要求索赔一百万。
焦点4“视觉中国”底气何来?占据市场份额一半,曾售卖照片价格高达上万
视觉中国作为主营图片业务的平台,目前在线提供并每日更新超过2亿张摄影图片、设计素材及超过1000万条视频素材和35万首音乐素材。近年来通过自行生产、代理、战略合作及收购等方式,整合了近乎垄断的海量、全面、独家的优质正版视觉内容资源,平台提供的内容超过2/3为自有或独家内容。
焦点5“保护版权”一年告1242家公司 律师称视觉中国高价维权类似专利流氓行为
南都记者查询还发现,视觉中国登记的著作权属有226490项,近年来针对图片版权维护的案件也较多。统计显示,2018年4月12日至2019年4月12日,视觉中国诉讼案件总量为3391宗,98%为知识产权类纠纷,共计起诉1242家公司侵权。据悉,去年视觉中国就曾状告腾讯,9张侵权图片索赔19万元,一张照片2万多,最终被法院判罚共计4万元。视觉中国是否存在恶意维权索要高价赔偿的情况?
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凡也指出,视觉中国本身不是图片的主要创造者,通过前期购买大量的图片授权,获得一定的市场地位后,利用起诉获取高价的许可费用,本身这样的商业模式值得思考。朱凡介绍,这种有点类似于知识产权滥用领域关注的专利流氓行为。知识产权领域有类专利叫做标准必要专利(standard-essential patent),意味着实施某特定标准时,无法再通过运用其他商业上可实施的且不构成侵权的方式避免侵权,即专利具备排他性。
朱凡指出一般标准必要专利的拥有者都被认为具有垄断地位,这种标准必要专利权利人通过收购标准必要专利而不具体生产下游产品,以滥诉方式向实施人索取高的许可费用,已经受到反垄断执法机关关注。朱凡说,视觉中国模式的逻辑是相似的,“视觉中国前期购买大量的图片代理权,虽然并不好判断视觉中国一定有市场支配地位,不过这种利用起诉获取高价的维权费用,类似专利流氓的角色”。
焦点6 遭遇恶意诉讼消费者如何维权?专家:业内不少见 消费者遇恶意诉讼可反诉
滕立章告诉南都,“版权流氓”现象在业界并不少见,视觉中国旗下的华盖图片创意公司曾持续“维权风暴”,被索赔或起诉的公司估计不下数千家。在滕立章作为被告代理律师的一起图片侵权案件中,滕立章律师庭上明确指出华盖公司将英文授权书的中文翻译做了手脚,在其并不享有版权授权的情况下进行了恶意起诉,最终法院也驳回了华盖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滕立章认为,企业应当积极去应对,此前很多企业收到起诉书或是对方的律师函之后,可能惯性地全盘接受过往的司法判例,认为自己肯定也构成侵权需要赔偿,或者有的是为了节省诉讼成本,主动选择去和对方和解。
杨华权则告诉南都,恶意起诉这种行为造成市场秩序混乱,侵犯权利人的权益,针对恶意起诉甚至有的被威胁恐吓的行为,可主张对方滥用诉权。杨华权也表示,目前,图片版权归属不易查找权利人,这使得公众往往无从查清照片版权的权利人是谁。杨华权介绍,可进一步考虑规范和加强图片著作权的集体管理,与目前的商业组织进行竞争。